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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組織成立公文
為籌設金管會成立,90年行政院指派當時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朱武獻局長為籌備小組召集人,另於92年指派當時財政部林全部長為召集人,並於92年8月18日召開籌備小組第一次會議,93年6月召開第六次會議後,金管會即於93年7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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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成立後第一次委員會議簽到表
我國金融主管機關原隸屬財政部,金融檢查工作分由財政部、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辦理。90年7月9日金融控股公司法施行後,國內金融機構陸續跨業合併成立控股公司,規模快速擴大,金融市場管理複雜度及風險性亦隨之提升,為強化金融監理機關間溝通及監理一致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3年7月1日正式成立,並召開第一次委員會議,我國金融監理也邁向一個銀行、證券、保險合併監理的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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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成立公文(影本)
金管會發函核准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成立。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於民國100年11月23日經法院核准設立登記。
金管會改組後第一次委員會議
金管會的組織架構原採委員制,各項重大政策措施均應提委員會議報告或審議。至98年6月6日配合政府組織再造,金管會組織性質調整改為首長制,隸屬於行政院,自101年7月1日起更名改制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並於101 年 7 月 27 日召開改組後第一次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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