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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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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4年
開放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
大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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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年7月11日

行政院通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發行辦法」。

60年7月日

財政部訂定「大宗物資國外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70年7月1日

證券管理委員會改隸屬財政部。

71年7月4日

召開第一次全國保險會議

76年7月8日

臺灣證券交易所電腦輔助交易系統完成全臺連線作業。

80年7月日

配合財政部組織法修正,財政部金融司擴編為財政部金融局,設置金融檢查組(第六組)專責辦理金融檢查、各類金融機構檢查報告之處理及追蹤考核等工作;另成立財政部保險司,設有第四科,專責辦理保險檢查事宜。

80年7月1日

財政部成立保險司,下設法規、產險、壽險及檢查等四科管理保險市場

81年7月10日

總統公布國外期貨交易法。

83年7月7日

加入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會員

85年7月25日

修正「一年期團體保險」投保人數50人以上之商品,以利推動費率自由化

87年7月21日

推出臺股期貨。

89年7月10日

建置保險業財務業務預警系統

89年7月19日

制定信託業法 ,推動國內信託業務之成長,89年7月19日公布施行。

89年7月24日

櫃買中心推出債券等殖成交系統,提供債券自營商間電腦網路議價成交介面,並結合央行登錄公債系統,提供淨額結算交割功能。

90年7月9日

增訂保險法第138條之1,以作為住宅地震保險制度之法源依據

90年7月9日

制定票券金融管理法 強化票券商之監督管理。

90年7月9日

通過「金融控股公司法」於11月施行,擴大金融機構經營綜效,並提供租稅優惠期間措施,鼓勵金融控股公司之設立,截至目前為止歷經7次修正。

90年7月9日

90年7月9日通過「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穩定銀行體系,提供問題金融機構退場機制。於90年7月至100年底設置期間,共計處理56家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使經營不善金融機構平和順利退出市場。

91年7月24日

訂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展多樣化金融商品。

92年7月13日

配合農委會制定「農業金融法」,加強基層金融管理。

92年7月23日

訂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促進不動產市場及資本市場相互發展。

93年7月1日

財政部金融局改制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93年7月1日

因應金融監理一元化的政策,財政部原本職司的金融、保險、證券及檢查相關業務,改隸屬於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3年7月1日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改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3年7月1日

檢查局於民國93年7月1日成立,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暫行組織規程」,設第一組至第八組以及資訊室等9個業務單位及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及政風室等4個輔助單位。

93年7月19日

訂定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之結構型債券國外發行或保證機構在台須設有分支機構,保障消費者權益

94年7月日

推動「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

94年7月27日

開放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

96年7月1日

一般檢查改採預先通知方式辦理,取消原突擊查庫作業,使受檢機關得充分準備相關資料,俾提升檢查效能。

98年7月3日

由財團法人財產保險安定基金及財團法人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合併設立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並移轉相關權利義務

98年7月21日

開放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

99年7月26日

有關本會組織調整,行政院審定委員會由合議制改採首長制,二級機關內部單位包括4個業務單位(綜合規劃處、法律事務處、國際業務處、資訊服務處)、4個輔助單位(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 及2駐外辦事處(紐約辦事處、倫敦辦事處) 。三級機關包括4局(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及檢查局)。

100年7月1日

開放牛熊證

100年7月29日

我國證券市場有價證券100%無實體發行

101年7月1日

本會更名改制,並辦理佈達及揭牌儀式。

101年7月1日

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本局機關名稱改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維持8個業務單位及4個輔助單位之組室規模,於101年7月1日施行。

103年7月15日

實施保險業競爭力提升方案

104年7月1日

完成國寶及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負債及營業之概括讓與交割事宜

104年7月20日

推出匯率類期貨商品—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及小型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

105年7月8日

推動實施本國銀行採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並發布相關令釋供業者遵循。

107年7月2日

推出布蘭特原油期貨。

108年7月3日

核定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為證券交易法之有價證券。

108年7月9日

本會與法國金融審慎監理總署簽署FinTech MoU。

108年7月30日

本會公布純網路銀行許可設立名單

108年7月31日

訂定「保險業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與異業合作推廣附屬性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規範保險業、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與異業合作推廣附屬性保險商品業務之行為,保障消費大眾權益,以維護其專業形象

108年7月31日

建置「資安檢測作業訓練室」,以提升檢查人員運用新興科技查核技術。

110年7月1日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施行

110年7月20日

「臺灣創新板」及「戰略新板」正式開板

110年7月26日

為配合本會監理需要及提升檢查效能,訂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金融檢查指導原則」,形塑專業公正、風險導向及開放溝通的金融檢查文化。

111年7月1日

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重大裁罰及處分」之定義

111年7月13日

本會與以色列證券監理機關簽署FinTech MoU。

111年7月25日

推出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服務

112年7月4日

修正「保險業辦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業務應注意事項」,以深化保險業運用金融科技及提升客戶投保便利性

112年7月7日

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應注意事項」,避免保險業與合作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依相關法令重複對同一客戶投保案件進行電話、視訊或遠距訪問,致增加該等客戶困擾,並精進保險業者之行政作業效能

112年7月25日

發布我國保險業接軌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中「市場風險-股票、不動產、公共建設之在地化及過渡性措施」

112年7月31日

推出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客戶集中結算業務,並新增新臺幣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契約(NDF)集中結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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