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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簽署

年代:民國102年11月28日

說明:

民國102年亞東關係協會會長李嘉進與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在東京簽署《台日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是建立台日全面性經貿關係重要的一大步。圖為金管會王副主任委員儷玲(左)前往觀禮。這項備忘錄的範圍涵蓋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業等金融業務的監理合作,有助於雙方確保金融體系的健全、保障投資人權益及提升金融市場效率,也有助雙方業者拓展商機,強化雙邊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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