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 中文年報

58 推動中之重點工作及展望 (九)鼓勵民眾檢舉金融不法案件 為鼓勵民眾勇於檢舉金融不法案件,本會將增加得納入核發檢舉獎金標準之行 政處分態樣,並預計於112年第2季修正發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民眾檢舉 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 (十)加強辦理金融檢查 1. 將金融機構海外曝險控管機制列為檢查重點:近期因俄烏戰爭及通貨膨脹等國際 政經情勢動盪,海外授信及投資等業務風險遽增,為瞭解金融機構海外地區暴險 情形及應變能力,本會已將海外地區暴險控管機制納入112年檢查重點,督促業 者加強風險承擔能力,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2. 將不動產授信風險控管情形列為金融檢查重點:為防範不動產價格及市場波動對金 融機構資產品質之衝擊,本會已針對本國銀行、信用合作社及票券公司,加強檢視 不動產授信業務之風險控管及法令遵循落實情形,並列為112年度金融檢查重點。 (十一)督導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下稱安定基金)辦理2023風險管理趨勢論壇 本會將督導安定基金於112年第4季舉辦2023年風險管理趨勢論壇,邀集 國外監理官與業者專家交流分享國際風險管理趨勢、實務作法,強化保險業之風 險認知並完備風險管理作業。 (十二)強化投資型保險商品監理措施 為充分保障保戶權益及健全保險市場之發展,本會於112年3月29日發布 修正商品審查、投資標的及資訊揭露相關規範,並自112年7月1日實施,修正 重點包括:規範類全委保單單位淨值過低時不得提供撥回,以避免損及本金;對 投資型保險連結風險較高之反向或槓桿型ETF、非投資等級債券型基金及新興市 場債券型基金予以限制,以避免保戶承受過高的風險;增訂保險商品說明書取得 之方式及附保證給付投資型保單未必保本警語等。 健全永續發展生態系 (一)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 1. 為推動企業積極實踐永續發展,本會繼111年3月3日發布「上市(櫃)公司永 續發展路徑圖」後,將以治理、透明、創新及數位為主軸,推動上市(櫃)公司 設定減碳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深化公司治理、精進永續資訊揭露及推動 數位平台等措施,並於112年3月28日發布旨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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