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展望月刊2021年8月 NO.201

3 升電子支付市場之安全與效率。 110 年 6 月底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情形 截至 110 年 6 月底止,本國銀行放款總餘額新臺幣 ( 以下 同 )32 兆 8,068 億元,較上月底增加 4,316 億元;逾期放款金 額為681億元,較上月底減少14億元;逾期放款比率為0.21%, 與上月底相同,較去年同期減少 0.04 個百分點。 110 年 6 月底本國銀行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之覆蓋率為 647.45%,較上月底 629.28% 增加 18.17 個百分點,整體備抵 呆帳提列情形仍屬穩健。金管會表示將持續督促銀行提昇資產 品質及健全財務結構。 110 年 6 月底信用合作社逾期放款情形 截至 110 年 6 月底止,23 家信用合作社逾期放款金額約 為新臺幣 4.94 億元,逾期放款比率為 0.09%,較 110 年 5 月底 的 0.11% 減少 0.02 個百分點。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之覆蓋率 為 2,182.86%,較 110 年 5 月底的 1,898.7% 增加 284.16 個百 分點。 全體外資及陸資投資上市櫃股票買賣超情況 110 年截至 6 月底止,全體外資買進上市股票總金額約新 臺幣 112,024 億元,賣出上市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115,872 億 元,全體外資累計賣超上市股票約新臺幣 3,848 億元;全體外 資買進上櫃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14,694 億元,賣出上櫃股票 總金額約新臺幣 14,673 億元,全體外資累計買超上櫃股票約 新臺幣 21 億元。同期間,陸資買進上市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70 億元,賣出上市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77 億元,陸資累計賣 超上市股票約新臺幣 7 億元;陸資買進上櫃股票總金額約新臺 幣 1.71 億元,賣出上櫃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5.02 億元,陸資 累計賣超上櫃股票約新臺幣 3.31 億元。另外資及陸資投資國 內資金匯出入方面,截至 110 年 6 月底,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 暨境外華僑及外國自然人共累計匯入淨額約 2,194 億美元,較 110 年 5 月底累計淨匯入 2,213 億美元,減少約 19 億美元; 陸資累積淨匯入 44,320 千美元,較 110 年 5 月底累計淨匯入 43,690 千美元,增加約 630 千美元。 壽險業 110 年截至 4 月底外幣保險商品銷售情形 壽險業 110 年截至 4 月底外幣保險商品銷售情形如下: 外幣保險新契約保費收入折合約新臺幣 2,037.69 億元,較 去年同期 1,602.90 億元增加 27%,其中投資型保險折合約新 臺幣 977.97 億元 ( 占比約 48%),較去年同期 420.53 億元增 加 133%;傳統型保險折合約新臺幣 1,059.72 億元 ( 占比約 52%),較去年同期 1,182.37 億元減少 10%。 110 年 5 月保險業損益、淨值,以及兌換損益、避險損益與 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情形 保險業稅前損益 110 年 5 月底為 2,313 億元,其中壽 險業稅前損益為 2,220 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 1,345 億元或 153.7%;產險業稅前損益為 93 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 29 億元 或 45.3%。 保險業業主權益 110 年 5 月底為 2 兆 6,049 億元,較去 年同期增加 5,945 億元或 29.6%。其中壽險業業主權益為 2 兆 4,574 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 5,779 億元或 30.7%;產險業業 主權益為 1,475 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 166 億元或 12.7%。 110 年 5 月底新臺幣兌美元匯率相對於 109 年底升值幅度 為 3%,壽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之累積餘額為 304 億元, 較 109 年底減少 158 億元,110 年 5 月底壽險業涵蓋兌換損益、 避險損益及外匯價格準備淨變動之影響合計數為負 1,207 億 元,同期間壽險業國外投資淨利益(包含兌換損益、避險損益, 但不包含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淨變動 ) 為 3,372 億元。 110 年度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 金管會「110年度走入校園與社區辦理金融知識宣導活動」 於 110 年 7 月間至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花蓮分台等團體辦理該宣 導活動,共計2場次,參與者總計425人次,本項活動係免費, 自 95 年開辦以來,一直獲得廣大民眾熱烈迴響,截至 109 年 已舉辦 6,865 場次,參加民眾超過 106 萬人次,參與對象涵蓋 國小、國中、高中 ( 職 )、大專院校以及社區、婦女團體、原 住民、新住民、國軍、矯正機關、社福團體、高齡團體、警察、 消防、海巡人員及計程車駕駛等。 金管會銀行局 110 年度仍將持續推廣金融知識宣導,歡 迎有興趣的學校或團體至銀行局網站線上報名;洽詢專線: (02)8968-9710、9711。 金管會提醒保戶,聯絡方式如有異動,請記得即時通知保險 公司,以維護保單權益 金管會提醒保戶,留存於保險公司之地址、聯絡電話號 碼、電子郵件信箱等聯絡方式如有異動,請記得即時通知保險 公司,如未通知保險公司,則保險公司相關催告或通知仍將依 原留存之聯絡方式寄送,保戶恐將因未能即時接獲,致影響自 身權益。另受益人之聯絡方式如有變更,亦應通知保險公司, 以避免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因無法聯絡到受益人,而影 響後續保險金之理賠作業。 金管會提醒機車族的朋友記得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金管會提醒機車族朋友,不要忘記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 下稱本保險 ),並維持本保險契約不中斷,以維護自身權益。 依據統計資料顯示約有 15% 的機車未確實投保本保險,為 提升機車之投保率,金管會已責成保險公司,於保險期間屆滿 30 日前通知車主續保。為利保險公司正確寄送續保通知,金 管會提醒民眾如有住所、居所或營業地址變動時,應即時通知 保險公司辦理變更事宜。民眾如需進一步了解投保事宜,可電 洽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0800-221-783)或向辦理 本保險之各產物保險公司提出服務及說明需求,以獲得完善的 服務。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保險法令裁罰案 富邦人壽辦理支付業務推廣費及核銷控管作業,未確實依 內部規定辦理,核未落實執行會計及總務業務等內部控制作業 之處理程序,違規事實明確,核與保險法第 148 條之 3 第 1 項 授權訂定之「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8 款規定不符,依保險法第 171 條之 1 第 4 項規定,核 處罰鍰 300 萬元整。 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保險法令裁罰案 金管會經查發現遠雄人壽辦理不動產投資,前因未符合保 險法第 146 條之 2 第 1 項有關不動產投資應以即時利用並以收 益為限之規定,經本會限期改正;惟查上開期限屆滿後案關不 動產仍處於未即時利用狀態,核與保險法第 146 條之 2 第 1 項 規定不符,依保險法第 168 條第 5 項第 3 款及第 172 條之 2 第 1 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 200 萬元整,並依同法第 149 條第 1 項規定予以糾正。 投資者及消費者保護 重大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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