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一0年中文年報

35 Financial Market Overview and Important Financial Measures 金融市場概況及重要施政成果 2. 本會於110年9月14日訂定發布「信託業推動信託2.0計畫評鑑及獎勵措施」, 鼓勵信託業積極投入適當資源提升信託部門職能,發展全方位信託服務。 3. 本會於110年9月15日修正發布「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 行銷訂約管理辦法」,規範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應就信託部門於整合性金融商品 之貢獻度,訂定合理之考核標準,以強化信託業者對信託業務多元發展之重視。 4. 另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下稱信託公會)已於110年1月21日完成擬 定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認證計畫,並分別於4月及11月共開辦2屆培訓課程。 (二)擴大微型保險之承保對象 1. 為使經濟情況不寬裕之高齡者可獲得基本保險保障,本會於110年1月19日修 正「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第2點規定,將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 活津貼之老人及其家庭成員納入承保對象。 本會黃主委天牧出席110年11月30日「微型保險競賽」頒獎典禮 2. 原先無配偶/ 夫妻二人之全年綜合所得若分別未達35萬及70萬元者,符合可投 保微型保險之條件,為反映通貨膨脹對經濟弱勢者所得之影響,本會嗣於110年 12月16日再次修正上開應注意事項,將上開所得上限規定修正為不超過當年度 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之合計數(以111年度試 算,無配偶者/ 夫妻二人分別為42.3萬元/ 84.6萬元),使更多民眾可納入承保 範圍。 (三)提高小額終老保險投保金額及件數限制 本會於110年2月23日修正「小額終老保險相關規範」,將傳統型終身壽險 主約保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70萬元,並配合保險金額提高,將有效契約件數由 2件放寬為3件,以提高國人保險保障及增加消費者投保規劃彈性,自110年7月 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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