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一0年中文年報

19 Financial Market Overview and Important Financial Measures 金融市場概況及重要施政成果 (五)建置及強化ESG相關資訊之整合查詢平台 1. 本會持續督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下稱聯徵中心)研議與其他部會等資 料庫連結,將ESG相關資訊納入資料庫系統之中,供會員機構查詢利用,包括 蒐集公務機關ESG資料如「經濟部水利署金級省水標章廠商名單」等7項資料, 及請會員機構自111年起報送「綠色授信」之案件,以增加銀行對企業永續績效 表現的瞭解。 2. 本會督請證交所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企業推動ESG相關成效,已於110年底 完成強化永續報告書平台功能(至少包括可分產業別、公司規模大小等)。 (六)推動金融業氣候變遷相關風險管理 1. 採由上而下方式推動金融業氣候變遷相關風險管理措施,例如推動金融業董事會 及管理階層履行相關職責。 (1)銀行業:本會業於110年11月30日發布「本國銀行氣候風險財務揭露指引」, 並於「本國銀行氣候風險財務揭露指引」治理面向章節訂定原則性規範。 (2)證券業:本會已於110年12月29日核備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下稱櫃買中心)修正「證券商風險管理實務守則」,要求證券商制定相 關氣候風險之評估與管理機制,並由董事會、各委員會及高階經理人由上而 下方式推動相關風險管理措施。 (3)保險業: A. 現行「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已要求業者應以質化或量化之工具來辨 識、衡量及管理巨災風險,並賦予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推動風險管理及監督 之角色與職責。 B. 為強化業者管理新興風險之能力,本會已於110年12月29日備查產險、 壽險公會修正「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要求保險業應辨識及評估氣 候變遷風險,並依風險特性、影響程度及公司自身業務性質、規模及複雜 性,訂定適當之氣候變遷風險管理機制。 2. 保險業自我風險與清償能力評估(ORSA)監理報告納入氣候變遷相關之風險評估 為強化保險業風險控管,本會已要求保險業於110年自我風險與清償能力評 估(Own Risk and Solvency Assessment, ORSA)報告加強辨識氣候變遷風險 之來源與型態,以適當呈現公司對於氣候變遷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方式,並具體 且清楚說明辨識及評估方式,以確實依自身狀況評估氣候變遷對公司之影響,評 估採取妥適因應對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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