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展望月刊2021年9月 NO.202

3 幣 1,254.50 億元 ( 占比約 49%),較去年同期 511.19 億元增 加 145%;傳統型保險折合約新臺幣 1,293.74 億元 ( 占比約 51%),較去年同期 1,439.72 億元減少 10%。 壽險公司 110 年截至第 2 季具外溢效果保險商品及實物給付 保險商品之銷售情形 110 年截至第 2 季壽險公司對具外溢效果保險商品及實物 給付保險商品之銷售情形如下:金管會目前已核准及備查 8 家壽險公司共 76 張具外溢效果之保險商品,該類商品 110 年 截至第 2 季新契約銷售件數為 323,950 件,較 109 年同期之 53,397件增加507%,初年度保費收入約新臺幣30億852萬元, 較 109 年同期之 8 億 3,420 萬元增加 261%;金管會目前已核准 及備查 6 家壽險公司共 23 張實物給付型保險商品,該類商品 110 年截至第 2 季新契約銷售件數為 5,234 件,較 109 年同期 之 28,421 件減少 82%,初年度保費收入約新臺幣 3,321 萬元, 較 109 年同期之 1,047 萬元增加 217%。 110 年 6 月保險業損益、淨值,以及兌換損益、避險損益與 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情形 保險業稅前損益 110 年 6 月底為 2,714 億元,較去年同期 增加1,622億元或148.5%。其中壽險業稅前損益為2,592億元, 較去年同期增加 1,579 億元或 155.9%;產險業稅前損益為 122 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 43 億元或 54.4%。 保險業業主權益 110 年 6 月底為 2 兆 7,844 億元,較去 年同期增加 5,910 億元或 26.9%。其中壽險業業主權益為 2 兆 6,330 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 5,712 億元或 27.7%;產險業業 主權益為 1,514 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 198 億元或 15.0%。 110 年 6 月底新臺幣兌美元匯率相對於 109 年底升值幅度 為 2.2%,壽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之累積餘額為 319 億元, 較 109 年底減少 143 億元,110 年 6 月底壽險業涵蓋兌換損益、 避險損益及外匯價格準備淨變動之影響合計數為負 1,354 億 元,同期間壽險業國外投資淨利益(包含兌換損益、避險損益, 但不包含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淨變動 ) 為 4,166 億元。 110 年度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 金管會「110年度走入校園與社區辦理金融知識宣導活動」 於 110 年 8 月間至雲林榮譽國民之家等團體辦理該宣導活動, 共計 21 場次,參與者總計 845 人次,本項活動係免費,自 95 年開辦以來,一直獲得廣大民眾熱烈迴響,截至 109 年已舉辦 6,865 場次,參加民眾超過 106 萬人次,參與對象涵蓋國小、 國中、高中 ( 職 )、大專院校以及社區、婦女團體、原住民、 新住民、國軍、矯正機關、社福團體、高齡團體、警察、消防、 海巡人員及計程車駕駛等。 金管會銀行局 110 年度仍將持續推廣金融知識宣導,歡 迎有興趣的學校或團體至銀行局網站線上報名;洽詢專線: (02)8968-9710、9711。 金管會呼籲投資人於投資前停看聽,免遭詐騙 金管會呼籲投資人在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前要停看聽,注 意相關風險,並審慎確認所作的投資或交易係透過合法之金融 機構進行,以維護自身投資權益,避免發生交易糾紛時,無法 獲得保障。投資人可至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網頁之「防範非法證 券期貨業宣導專區」,查詢金管會核准之合法證券商、期貨業、 投信投顧業名單、非法態樣及投資警訊等相關投資資訊,以確 保投資安全。 因應近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公開發行公司應注意財務 報告公告申報期限及落實資訊公開 金管會表示,如公開發行公司受疫情影響致無法如期公告 申報 110 年第 2 季財務報告,應經董事會通過延期申請相關事 項,包括預計展延期限、具體辦理時程(須洽會計師表示合理 性意見),以及 110 年第 2 季自結合併資產負債表、合併綜合 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等,依「公開發行 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 4 條 規定,於 110 年 8 月 12 日前(第一上市櫃公司為 110 年 8 月 27 日前)檢附前開文件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另金管會提醒公開發行公司,對於上開展延 110 年第 2 季 財務報告公告申報相關事項,應依證券交易法、證券交易所及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重大訊息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相關說 明,俾利投資人知悉。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違反保險法令裁罰案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理財專員涉挪用客戶款項、與客戶有異 常資金往來及有不當業務行為,違反銀行法第 45 條之 1 第 1 項、保險法第 165 條第 3 項授權訂定之「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 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辦法」第 6 條、第 7 條第 1 項第 4 款、第 6 款規定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依行政罰法第 24 條規定,依銀行法第 129 條第 7 款規定核處 新臺幣 3,000 萬元罰鍰,併依銀行法第 61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 予以糾正、同條項第 6 款命令該行停止個人金融事業總處副執 行長執行職務3個月,及依保險法第164條之1第1項第1款、 銀行法第 61 條之 1 第 1 項第 2 款規定,自處分生效日起,停 止該行西門分行、北大分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保險代理業務 3 個 月,經本會認可改善後始得重新辦理。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違反保險法令裁罰案 金管會於辦理新光人壽業務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辦理利害 關係人及實質利害關係人相關交易、費用核銷作業等事項,有 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及保險法相關規定之情事,依金融控股公 司法第 60 條、保險法第 171 條之 1 第 4 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 幣 260 萬元,並依保險法第 149 條第 1 項規定予以 2 項糾正及 請該公司檢討人員責任。 新光金融控股公司裁罰案 新光金融控股公司與利害關係人及實質利害關係人交易所 涉缺失,核有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第 45 條第 1 項及第 51 條規 定,依行政罰法第 24 條及金融控股公司法第 60 條第 16 款規 定,核處新臺幣 200 萬元罰鍰。 金管會人事異動 金管會綜合規劃處林處長志憲調任保險局副局長,所遺職 缺由該處胡副處長則華陞任;銀行局童主任秘書政彰陞任該局 副局長,所遺職缺由該局侯組長立洋調任,並均於本 (110) 年 8 月 9 日到職。 投資者及消費者保護 重大處分 人事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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