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展望月刊2021年7月 NO.200

2 顯示我國民眾在取得金融服務上相對較為方便,金融服務或商 品的使用程度也相對較高。 考量去年公布的衡量指標中已有多項指標達成目標,為進 一步推動普惠金融,金管會對 110 年普惠金融衡量指標予以調 整,調整後計有 24 項衡量指標及 4 項觀察指標。 金管會表示,設置「我國普惠金融衡量指標」的目的除了 解推動金融措施的成效外,也期望透過目標的設定,追求更好 的金融服務品質,並鼓勵金融業推出符合社會各界需求的金融 商品或服務,提升國人金融素養及增加金融服務的使用率,藉 以提高生活品質,實現包容性成長。 金管會同意台中商業銀行向越南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胡志明市 代表人辦事處 台中商業銀行考量越南與臺灣經貿關係緊密,規劃設立胡 志明市代表人辦事處,可就近掌握臺商金融需求及瞭解當地金 融發展趨勢,建立海外臺商、跨國企業及國際金融機構合作關 係,開發跨境業務管道。 金管會表示,台中商業銀行現已設有馬來西亞納閩分行。 另本國銀行計有 14 家銀行分別於胡志明市、河內、同奈等地, 設立 12 家代表人辦事處、12 家分行及 1 家子銀行。 110 年 5 月底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情形 截至 110 年 5 月底止,本國銀行放款總餘額新臺幣 ( 以下 同 )32 兆 3,752 億元,較上月底增加 3,088 億元;逾期放款金 額為695億元,較上月底減少23億元;逾期放款比率為0.21%, 較上月底減少 0.01 個百分點,較去年同期減少 0.03 個百分點。 110 年 5 月底本國銀行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之覆蓋率為 629.28%,較上月底 607.54% 增加 21.74 個百分點,整體備抵呆 帳提列情形仍屬穩健。金管會表示將持續督促銀行提昇資產品 質及健全財務結構。 110 年 5 月底信用合作社逾期放款情形 截至 110 年 5 月底止,23 家信用合作社逾期放款金額約 為新臺幣 5.66 億元,逾期放款比率為 0.11%,較 110 年 4 月底 的 0.10% 增加 0.01 個百分點。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之覆蓋率為 1,898.7%,較 110 年 4 月底的 1,923.63% 減少 24.93 個百分點。 全體外資及陸資投資上市櫃股票買賣超情況 110 年截至 5 月底止,全體外資買進上市股票總金額約新臺 幣 93,010 億元,賣出上市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96,353 億元, 全體外資累計賣超上市股票約新臺幣 3,343 億元;全體外資買 進上櫃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12,101 億元,賣出上櫃股票總金額 約新臺幣 11,996 億元,全體外資累計買超上櫃股票約新臺幣 105 億元。同期間,陸資買進上市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51 億元, 賣出上市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61 億元,陸資累計賣超上市股票 約新臺幣 10 億元;陸資買進上櫃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171 百萬 元,賣出上櫃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489 百萬元,陸資累計賣超 上櫃股票約新臺幣 318 百萬元。另外資及陸資投資國內資金匯 出入方面,截至 110 年 5 月底,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暨境外華 僑及外國自然人共累計匯入淨額約 2,213 億美元,較 110 年 4 月底累計淨匯入 2,181 億美元,增加約 32 億美元;陸資累積淨 匯入 44 百萬美元,較 110 年 4 月底累計淨匯入 67 百萬美元, 減少約 23 百萬美元。 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取得保德信國際人壽保險股 份有限公司 100% 股份案,於完成向金管會承諾之事項並函 報認可後生效 金管會於 110 年 5 月 31 日已同意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下稱台新金控)取得保德信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 稱保德信人壽 )100% 股份之申請案,台新金控應依所報規劃完 成向金管會承諾之事項,並函報金管會認可後生效。 金管會表示,經審核本案尚符合金融控股公司法及保險法 相關規定,惟考量本案台新金控向金管會承諾保障保德信人壽 之保戶及員工權益、長期經營保德信人壽、配合保德信人壽未 來十年之增資資金需求辦理注資等事項,須提報董事會通過, 爰金管會採附條件核准,俟台新金控將相關承諾事項提報董事 會通過,並檢送董事會議程及議事錄、與保管機構簽訂之保管 股票暨授權處分契約,以及由保管機構出具之保管資產明細表 等資料經金管會認可後生效。 金管會亦要求台新金控應依向金管會承諾之事項,於期限 前出售保管資產以取得自有資金辦理交割;另請台新金控依資 訊揭露相關規定公告相關重大訊息,並就向金管會承諾之事項, 提報股東會。 二、鼓勵銀行紓困貸款儘量以數位化方式辦理,銀行得依現 行個人貸款相關安控規範,於符合各政府機關紓困貸款 規定下,於線上辦理簽約對保。另為利法人於疫情期間 亦能透過線上貸款減低臨櫃之次數,金管會已於 110 年 6 月 2 日同意銀行公會所報開放既有法人客戶辦理線上貸 款之安控機制,企業紓困貸款亦可以數位化方式辦理。 三、110 年 6 月 2 日函請銀行公會轉知會員銀行,因應疫情所 提供之個人債務協處機制,受理申請期限由原 110 年 6 月 底延長至 110 年 12 月底止,並請銀行在符合內部控制原 則下,儘量採線上方式辦理,以兼顧提供金融服務及保 障人員安全。 四、金管會已請銀行公會進一步研議開放法人新戶線上貸款 及對保所需相關安全機制,將於銀行公會完備相關範本 及自律規範後施行,俾利銀行可提供法人新戶線上貸款 服務。金管會亦已請銀行公會儘速研議其他可立即再開 放及執行之線上金融業務,以確保於疫情期間滿足民眾 及企業金融服務需求。 發布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3 條第 3 項及第 4 條第 3 項規定之令,開放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得 對高資產客戶進行銷售與諮詢未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性質之 境外基金 金管會 103 年開放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投信投顧業得銷售未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性質之境外基金,對 象限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4 條所定專業投資機構。今為因應高 資產客群理財服務之需求,110 年 5 月 31 日發布令開放證券投 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得對高資產客戶 ( 財力 1 億元 以上)進行銷售與諮詢未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性質之境外基金。 修正放寬「鼓勵投信躍進計畫」,提高投信事業參與意願 為促使中小型投信業者積極參與,提升我國資產管理事業 競爭力,金管會於 110 年 6 月 11 日修正鼓勵投信躍進計畫,增 訂最近一年度平均資產管理規模整體排名後四分之三之投信事 業 ( 中小型投信 ),若符合放寬後之評估指標標準及面向數, 可取得基本優惠措施,包括得向本會申請核准募集投資種類、 範圍及比率不受現行相關規定限制之基金,以及得申請募集 ETF 連結基金且所投資之主基金不以國內成分證券 ETF 為限,以利 中小型投信業者發展具利基之創新基金,亦有助於基金產品多 元化以滿足投資人之需求。 發布修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 6 點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疫情,為降低人員接 觸風險,並滿足消費者對防疫相關保險保障之需求,金管會修 正「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六點,開放財產保險 業得透過網路投保辦理「法定傳染病綜合保險」( 含費用給付及 醫療給付 ) 之主契約,以提高民眾投保便利性。 訂定「保險業於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銷售特定保障型商品計 提責任準備金相關規範」 為鼓勵保險業者設計及銷售保障型保險商品,以期提高國 人保險保障,金管會於 110 年 5 月 21 日放寬人身保險業於經主 管機關指定平台入口銷售特定保障型商品適用之責任準備金利 率,應依主管機關發布當年適用之「人身保險業各幣別新契約 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得額外加碼規定辦理,其 中保障期間 6 年以下定期保險商品,其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 於前述精算公式基礎得額外加碼,並以 0.75% 為限,並自 110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金管會公布「我國普惠金融衡量指標」首年結果並同步調整 110 年衡量指標 金管會為了解金融措施的推動是否符合民眾對金融服務的 需求,於去 (109) 年建置「我國普惠金融衡量指標」,利用 21 項衡量指標及 4 項觀察指標,評估金融服務的可及性、使用性 及品質等三面向,指標數據主要蒐集自金融機構或周邊單位。 依據金管會公布的 109 年衡量結果顯示,我國有多項指標 表現優於國際,例如我國每十萬成年人平均約有 18 家分行、 161 台 ATM 提供服務,高於全球平均之 17.7 家及 56 台;成年 人中 92.9% 擁有銀行或郵局帳戶、68.1% 使用過電子支付,及 73.2% 持有壽險保單,分別高於全球平均之 69%、52% 及 64.7%, 市 場 動 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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