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展望月刊2022年07月 NO.212

2 因應數位化時代及新冠肺炎疫情,金管會已請集保結算所持 續優化平台功能,且請投信投顧公會加強宣導投資人權益意識, 並呼籲投信事業召開基金受益人會議時,併將電子投票列為基金 受益人會議表決權管道之一,及鼓勵投資人積極採用電子投票方 式行使表決權,俾兼顧防範疫情及維護投資人參與會議之權利。 印度台北協會於 111 年 5 月 31 日與本會舉行視訊會議 金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與印度台北協會戴國瀾會長、施哲聖 副會長於 111 年 5 月 31 日進行視訊會議,就金融科技合作、電子 支付等議題交換意見。 金管會同意英商 Chubb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 申 請取得國際康健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00% 股份之申請案 金管會於近日通過英商 Chubb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 下稱英商 Chubb) 取得國際康健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下 稱康健人壽 )100% 股份之申請案。 英商 Chubb 係依保險法第 139 條之 1 規定,向金管會申請取 得康健人壽 100% 股份,經審核英商 Chubb 在維護康健人壽之保戶 及員工權益、資金來源、經營團隊專業能力、長期經營承諾康健 人壽及財務能力等事項,尚符合相關規定。另英商 Chubb 承諾, 康健人壽之員工權益於股權交割日起 2 年期間內維持不變,並表 示將致函通知既有保戶,說明保單或契約之一切權利義務均不受 任何影響,及確保保戶服務不中斷。 111 年 5 月底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情形 截至 111 年 5 月底止,本國銀行放款總餘額新臺幣 ( 以下同 ) 35 兆 2,267 億元,較上月底增加 2,075 億元;逾期放款金額為 574.76 億元,較上月底增加 3.18 億元;逾期放款比率為 0.16%, 與上月相同,較去年同期減少 0.05 個百分點。 111 年 5 月底本國銀行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之覆蓋率為 811.41%,較上月底 814.67% 略為減少 3.26 個百分點,整體備抵 呆帳提列情形仍屬穩健。金管會表示將持續督促銀行提升資產品 質及健全財務結構。 111 年 5 月底信用合作社逾期放款情形 111 年 5 月信用合作社家數 23 家,截至 111 年 5 月底止, 全體信用合作社逾期放款金額約為 7.06 億元,逾期放款比率為 0.13%,與 111 年 4 月底相同;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之覆蓋率為 1,641.11%,較 111 年 4 月底 1,571.11% 減少 70 個百分點。 全體外資及陸資投資上市櫃股票買賣超情況 111 年截至 5 月底止,全體外資買進上市股票總金額約 7 兆 修正「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 8 條及「人身 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 8 條 為金融監理一致性,金管會修正「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 開管理辦法」及「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等二辦法 之第 8 條規定,明定保險業對於落實公司治理之遵循、實踐永續 發展之目標、強化資通安全管理及履行誠信經營情形等資訊之揭 露,相關修正內容如下: 一、強化公司治理之資訊揭露:增訂保險業應具體敘明董事會之 多元化政策,並於公開申報表中就該政策敘明公司具體目標 及其達成情形。 二、強化環境及社會之資訊揭露:為配合國際發展趨勢及實踐永 續發展目標,將公司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情形修正為推動永續 發展執行情形。 三、強化資通安全管理之資訊揭露:公司應敘明資通架構、政策 及具體管理方案等資訊,並應揭露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 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等。 四、強化公司履行誠信經營執行事項之揭露:公司應敘明其誠信 政策及方案、落實誠信經營及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違反金融法令重大裁罰措施之 對外公布說明辦法第 2 條之修正,訂定保險法第 146 條之 1 第 1 項第 6 款解釋令之相關規定,並修正「保險業設立遷移 或裁撤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 22 條等 13 項相關法令 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違反金融法令重大裁罰措施之 對外公布說明辦法第 2 條之修正,以及考量監理一致性,金管會 於保險法第 146 條之 1 第 1 項第 6 款之解釋令第 3 點第 3 款明定 以未有資 金 運用違規案件受重大裁罰及處分為保險業得投資期貨 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之應符合資格條件,並將罰鍰金額調整為 300 萬元。 此外,並配合修正「保險業設立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管理辦 法」第22條等13項相關法令規定中有關重大裁罰及處分之定義, 使重大裁罰或處分範圍及罰鍰金額回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 違反金融法令重大裁罰措施之對外公布說明辦法第 2 條之規定。 集保結算所已建置基金受益人會議電子投票平台,投資人可 多利用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 為提供基金受益人積極參與受益人會議之多元管道,金管 會已將建置及優化受益人會議電子投票平台列為資本市場藍圖策 略四「提升金融中介機構市場功能及競爭力」之工作計畫之一。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 下稱集保結算所 ) 配合前開 工作計畫,已建置完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電子投票平 台,提供予掛牌基金 (ETF) 或非掛牌基金受益人會議皆可適用。 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規定,受益人行使 表決權得以親自出席、書面或電子方式為之,是以證券投資信託 事業 ( 下稱投信事業 ) 召開基金受益人會議時,可利用上開電子 投票平台,提供投資人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受益人會議表決權, 即可不受受益人會議召開時間與地點之限制,且更具便利性。 市 場 動 態 國 際 交 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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