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展望月刊2020年07月 NO.188

1 發 行 人 黃天牧 編輯顧問 許永欽.邱淑貞.陳開元 編輯委員 林志吉.徐萃文 賴銘賢.蔡福隆 童政彰.高晶萍 林耀東.林 峯 召 執行編輯 綜合規劃處 發 行 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電  話 8968-0899 傳  真 8969-1271 地  址 22041新北市板橋區 縣民大道二段7號18樓 網  址 http://www.fsc.gov.tw 電子郵件 planning@fsc.gov.tw 印  刷 普林特印刷有限公司 網  址 http://www.p1.com.tw 電  話 02-29845807 G P N 2009305443 I S S N 1992-2507 編 者 註 中英文版如有出入,以 中文版為準  金管會宣布調整回復每日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及 取消當日收盤價跌幅達 3.5% 以上,次一交易日不得 以低於前一交易日收盤價放空等措施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鬆綁進入銀行及保險公司 營業場所之防疫措施 金管會續採取暫行安排之銀行監理措施,促使本國銀 行持續發揮金融中介功能,協助各項紓困振興方案 修正「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部分條文 政 策 法 令 金管會宣布調整回復每日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及取消當日收盤價跌幅達 3.5% 以上,次一交易日不得以低於前一交易日收盤價放空等措施 鑒於近期國內外股市逐步回穩,且多數國家已取消限制放空措施,另我國疫情 控制得宜,自109年6月7日起放寬防疫措施,國際市場不確定性因素亦趨於緩和, 金管會於 109 年 6 月 9 日宣布採行下列措施: 一、調整回復每日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每日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由 109 年 3 月 19 日,不超過該種有價證券前 30 個營業日之日平均成交數量之 10%,自 109 年 6 月 10 日起調整回復為 30%。 二、取消放寬抵繳信用交易應補繳差額擔保品範圍之措施:金管會前宣布自 109 年 3 月 19 日起,投資人經授信機構同意,得以具有市場流動性且能被客觀合理評 估價值之其他擔保品,補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差額。上開措施自 109 年 6 月 10 日起停止適用。 三、取消當日收盤價跌幅達 3.5% 以上,次一交易日不得以低於前一交易日收盤價放 空之措施:金管會前宣布自 109 年 3 月 19 日起,投資人融券賣出或向證交所借 券系統、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借券賣出上市 ( 櫃 ) 股票及臺灣存託憑證,該 有價證券之當日收盤價跌幅達 3.5% 以上,次一交易日不得以低於前一交易日收 盤價融券及借券賣出,惟次一交易日之收盤價跌幅仍達 3.5% 以上,則持續進行 價格限制措施。上開措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四、金管會將持續關注國際疫情控制、政經情勢發展及金融市場穩定情況,倘股市 發生非理性下跌情事,金管會將適時進行評估及應變。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鬆綁進入銀行及保險公司營業場所之防疫措施 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 下稱指揮中心 ) 宣布於 109 年 6 月 7 日後鬆綁 民眾生活防疫措施,並參採銀行及產、壽險公會建議,金管會於 109 年 6 月 10 日 停止適用前於 109 年 4 月 20 日及 5 月 13 日分別對民眾進入銀行及保險公司營業 場所需強制戴口罩及量測體溫之公告,改由銀行及保險公司配合 指揮中心對於民眾之防疫生活建議,自主管理。經銀行及產、壽 險公會開會研商,建議客戶進入銀行及保險公司仍應配合量測體 溫,在符合指揮中⼼防疫措施相關指引,能維持社交距離前提下, 得不必強制佩戴口罩。 法務部廉政檢舉專線 0800-286-586 檢舉貪瀆專線電話 0800-088-789 定價每期新臺幣10元 2020 年 07 月 《英文請參考第 5 頁》 No. 188 「金融展望月刊」停止印製紙本月刊通知 感謝各位讀者對金融展望月刊之支持,本會為響應環保, 落實節能減紙,將自民國 110 年 1 月 ( 第 194 期 ) 起,停止月 刊紙本印製,改為電子報寄送服務,如欲收到電子報,請將您 的電子信箱寄至 yhhsu@fsc.gov.tw ,亦可自本會官網下載電 子檔,網址及 QR code 連結如下: 中文版 :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159&parentpath=0 ,4 英文版 :https://www.fsc.gov.tw/en/home.jsp?id=55&parentpath=0, 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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