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一0年中文年報

63 Current Initiatives and Future Prospects 推動中之重點工作及展望 (五)研議訂定證券商數位服務分支機構相關管理辦法,開放證券商申請設立虛擬據點或 提升實體營業據點數位化服務程度。 (六)運用監理科技,將運用語意分析技術並擴充不法交易監視範圍、建置「多空情緒指 標」模型,以持續強化上市櫃公司之監理效能。 (七)優化本國銀行單一申報系統 為強化金融科技監理,提升申報效能及安全性,以減輕金融機構申報作業負 擔,本國銀行業分階段全面導入採API 申報方式,並自111年1月起全面採API 方式申報。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及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分行預計自112年1月起全面 導入。 (八)訂定跨市場客戶資料共享之相關機制與規範 本會業於110年12月23日訂定實施「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指引」,未來將 視各金融機構間辦理情形,持續研議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間之跨市場資料共享相 關機制與規範。 (九)辦理金融科技獎項徵選、評鑑及解決方案競賽 為鼓勵生態系各角色發揮功能,透過規劃獎勵機制給予肯定及提升其能見度, 將依生態系中不同角色規劃獎項類別及完成相關評估指標,研議該獎項機制及金融 科技解決方案競賽,預定於111年底前辦理完成及表揚。 (十)建立金融科技證照機制 已由金融科技共創平台完成規劃金融科技能力認證機制,該機制將採二階段認 證,分基礎能力(科技力、金融力及程式力)及專業能力(分銀行、證券、保險領 域各6職系),研議鼓勵從業人員取得金融科技證照之誘因機制,並預計於111年 8月底前提出說明,於第4季宣導推廣,以切合業界對金融科技各領域人才之需求。 (十一)檢討擴大遠距投保、保險服務業務範圍,並將保經代業者納入適用 本會業於110年11月18日訂定發布「保險業辦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業 務應注意事項」,本會將續就保險業者試辦及正式開辦情形,持續檢討該應注意 事項,包括保戶再次使用遠距投保或保險服務之身分認證機制、擴大遠距投保、 保險服務業務範圍,以及納入保險經紀人公司或保險代理人公司辦理遠距投保業 務之控管機制等規範。 (十二)推動監理科技黑客松第二階段 1. 監理科技黑客松第一階段已遴選eKYC、市場資訊即時監理、防詐欺/ 預警三 大主題之優秀解決方案,已於110年3月辦理完成。

RkJQdWJsaXNoZXIy MTk4OTQ1N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