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一0年中文年報

37 Financial Market Overview and Important Financial Measures 金融市場概況及重要施政成果 (五)公布我國普惠金融衡量指標執行成效 1. 本會於110年6月10日公布「我國普惠金融衡量指標」109年之首次衡量結果, 供各界瞭解我國普惠金融發展狀況,其中有多項指標表現優於國際,如:我國每 十萬成年人平均約有18家分行、161台ATM提供服務、成年人中92.9%擁有銀 行或郵局帳戶、68.1%使用過電子支付,及73.2%持有壽險保單。 2. 考量109年衡量指標中已有多項指標達成目標,爰本會對110年普惠金融衡量指 標予以調整,經調整後計有24項衡量指標及4項觀察指標,以持續積極推動普 惠金融。 (六)保障型保險平台上線,建立網路投保新管道 為提供民眾更簡易、實惠之保障型保險商品及投保管道,本會已請集保結算所 規劃「退休準備平台」,並於該平台中建置「保障型保險商品平台」,民眾自110 年9月23日起可從該平台連結至特定保險公司保障型保險商品之專屬網頁並完成 網路投保,目前共有9家壽險公司參與,提供定期壽險、重大疾病健康保險及小額 終老保險等3類保障型保險商品。 (七)提高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9條第2項所定「一定額度」 考量多數金融消費爭議案件在進入評議階段前已可獲得解決,且金融服務業對 於超過一定額度之評議決定,仍自願接受之比例尚高,故為促進金融服務業重視金 融商品或服務提供之妥適性,同時兼顧金融消費者保護與訴訟權保障之衡平性,本 會於110年9月17日修正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29條所定一定額度之公告,將原 依爭議類型所定100萬元及10萬元之額度,分別調高至120萬元及12萬元,以 適度強化對金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 (八)修正「個人傷害保險危險發生率」 為合理反映保險業實際經驗,本會衡酌個人傷害保險相關經驗資料,於110年 1月5日修正「個人傷害保險危險發生率」,自110年7月1日起調降第一類職業 類別之意外死亡(含完全失能)危險發生率上限至萬分之5.7267(即萬分之8.181 之70%),將可提供保戶多元選項(降低保費負擔或提高保險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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