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一0年中文年報

27 Financial Market Overview and Important Financial Measures 金融市場概況及重要施政成果 間等3類適用對象,明確揭示金融機構跨機構間資料共享機制,以提升消費者權益, 並在資訊安全之原則下促進客戶資料之合法、合理利用,提升客戶交易之便利性, 亦減少各機構因重複建置與維護客戶資料所增加之營運成本,提升資料使用效率。 (七)開放證券經紀商得經營基金居間業務,以及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申請人得申請改制許 可為證券商 本會於110年5月6日修正發布「證券商設置標準」、「證券商管理規則」 及「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相關規定,開放證券經紀商得經營基金居 間業務,與經本會核准辦理金融科技創新實驗之申請人得申請改制為證券商,以及 核發僅經營本項業務之特殊類型證券商證照,以擴大證券商業務範圍及培育金融人 才,協助新創事業發展並促進金融科技創新發展。 (八)票券數位監理系統啟用 為強化金融監理科技應用,本會已委託集保結算所建置票券金融公司數位監理 申報暨分析系統,辦理票券金融公司監理資料蒐集暨處理作業等相關事宜,該系統 可定期及不定期提供金融監理機關監理分析資料及管理報表,以增進監理效能,並 於110年6月28日正式上線。 (九)建置第三方服務提供者(TSP)資訊揭露專區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財金公司)規劃建置之「TSP業者資訊揭露專區」 可供外界查詢TSP業者基本資料、服務介紹、開放應用程式介面(API)開辦階段 與銀行合作項目,以及明確列出各TSP業者所獲取之資安認證、驗證單位、驗證 範圍、核發認證日期、有效日期等資訊,該專區業於110年7月28日正式上線, 並於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下稱金融總會)、財金公司及聯徵中心等官網建置 連結入口,有助於促進金融機構與TSP合作,加速創新業務發展。 (十)建立園區場域實證機制 「場域實證機制」係以金融科技創新園區作為創新金融業務的試驗場域,旨為 使創新業務得在限定範圍及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實證,並透過專家從旁協助輔導,加 速創新方案測試市場性、迅速調整及落地推廣之時程,亦提升監理單位對風險的掌 控,及提升金融機構與新創團隊合作意願,減少雙方資源投入之浪費,創新園區業 於110年10月完成場域實證機制訂定,並提供進駐單位申請應用。 (十一)建立數位沙盒校園實證基地 為推動金融科技創新實證人才養成,園區以「數位沙盒」為基礎,於110年 底首次規劃與大專院校合作,並先以北中南各搭配一所學校,與其金融相關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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