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一0年中文年報

21 Financial Market Overview and Important Financial Measures 金融市場概況及重要施政成果 4. 鼓勵票券金融公司將ESG觀念導入業務經營 考量票券金融公司為金融市場參與者,具信用資源分配之功能,經營業務 亦應將ESG觀念導入,本會業請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研議修正「中 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徵信準則」及「票券金融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訂定票券金融公司辦理授信或投資業務時,宜衡酌授信戶或被投資企業落 實公司治理之績效,及是否善盡環境保護及社會責任等,上開規範業於110年 10月26日完成備查修正。 (八)提高公開發行公司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等資訊揭露透明度 為進一步提升各公司ESG資訊揭露品質及提供更具可比較性資訊,本會於 110年11月30日修正發布「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草案, 透過修訂附表內容及增訂參考範例及揭露指引,以引導公司揭露較為重要之環境及 社會議題資訊,包括碳排放、用水量、廢棄物、職業安全(如:職災數據)、職場 多元化與平等(如:女性職員及高階主管之占比)等更為具體明確及量化之內容。 (九)強化上市(櫃)公司董事會之職能 1. 發布審計品質指標(AQI)揭露架構及範本 為提升我國審計品質暨強化上市(櫃)公司董事會之職能,本會於110年8 月19日發布「AQI 揭露架構及範本」,並協調四大會計師事務所自112年起依 架構範本揭露AQI 資訊,以協助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於選任簽證會計師時,能更 有效客觀地評估事務所及查核團隊之審計品質。 2. 發布會計師事務所透明度報告編製原則 為提升事務所審計品質透明度暨強化上市(櫃)公司董事會之職能,本會於 110年12月30日訂定發布「會計師事務所透明度報告編製原則」,並協調四大 會計師事務所自112年起於網站公布透明度報告,以協助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於 選任簽證會計師時,能更有效客觀地評估事務所之治理情形及審計品質。 3. 擴大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上市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業於110年7月2 日公告修正,擴大強制設置公司治理主管之範圍,規範實收資本額未滿20億元 非屬金融業之上市(櫃)公司,應於112年6月底前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4. 櫃買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業於110年9月22日公告 修正,規範全體興櫃公司及登錄興櫃之公司自111年起須投保董監事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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