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展望月刊2022年09月 NO.214

2 金管會同意英商 BARCLAYS BANK PLC 於國內設立子公司「台 灣巴克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證券經紀及承銷業務。依規 定台灣巴克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須於金管會許可設立日起 6 個月 內完成公司登記,並申請核發許可證照。 111 年 7 月底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情形 截至 111 年 7 月底止,本國銀行放款總餘額新臺幣 ( 以下 同 ) 35 兆 6,404 億元,較上月底增加 2,256 億元;逾期放款金額 為 567.2 億元,較上月底增加 4.03 億元;逾期放款比率為 0.16%, 與上月相同,較去年同期減少 0.05 個百分點。 111 年 7 月底本國銀行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之覆蓋率為 839.71%,較上月底 829.74% 略為增加 9.97 個百分點,整體備抵 呆帳提列情形仍屬穩健。金管會表示將持續督促銀行提升資產品 質及健全財務結構。 111 年 7 月底信用合作社逾期放款情形 111 年 7 月信用合作社家數 23 家,截至 111 年 7 月底止, 全體信用合作社逾期放款金額約為 7.28 億元,逾期放款比率為 0.13%( 與 111 年 6 月底相同 );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之覆蓋率為 1,606.10%,較 111 年 6 月底 1,586.50% 增加 19.60 個百分點。 全體外資及陸資投資上市櫃股票買賣超情況 111 年截至 7 月底止,全體外資買進上市股票總金額約 10 兆 6,899 億元,賣出上市股票總金額約 11 兆 5,463 億元,全體外資 累計賣超上市股票約 8,564 億元;全體外資買進上櫃股票總金額 約 1 兆 7,441 億元,賣出上櫃股票總金額約 1 兆 7,866 億元,全 體外資累計賣超上櫃股票約 425 億元。同期間,陸資買進上市股 票總金額約 15 億元,賣出上市股票總金額約 22 億元,陸資累計 賣超上市股票約 7 億元;陸資買進上櫃股票總金額約 1 億元,賣 出上櫃股票總金額約 3 億元,陸資累計賣超上櫃股票約 2 億元。 另外資及陸資投資國內資金匯出入方面,截至 111 年 7 月底,境 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暨境外華僑及外國自然人共累計匯入淨額約 2,183 億美元,較 111 年 6 月底累計淨匯入 2,234 億美元,減少 約 51 億美元;陸資累積淨匯入 3,760 萬美元,較 111 年 6 月底累 計淨匯入 2,770 萬美元,增加約 990 萬美元。 壽險業 111 年截至 5 月底外幣保險商品銷售情形 壽險業 111 年截至 5 月底外幣保險商品銷售情形如下: 外幣保險新契約保費收入折合約 2,365.79 億元,較去年同期 2,548.24 億元減少 7%,其中投資型保險折合約 827.73 億元 ( 占 比約 35%),較去年同期 1,254.5 億元減少 34%;傳統型保險折合 約 1,538.06 億元 ( 占比約 65%),較去年同期 1,293.74 億元增加 19%。 壽險公司 111 年截至第 2 季具外溢效果保險商品及實物給付 保險商品之銷售情形 金管會目前已核准及備查 9 家壽險公司共 125 張具外溢效 果之保險商品,該類商品 111 年截至第 2 季新契約銷售件數為 577,586 件,較 110 年同期之 323,950 件增加 78%,初年度保費 收入約 68 億 5,796 萬元,較 110 年同期之 30 億 852 萬元增加 128%。 金管會目前已核准及備查 6 家壽險公司共 36 張實物給付型 保險商品,該類商品 111 年截至第 2 季新契約銷售件數為 95,166 件,較 110 年同期之 5,234 件增加 1,718%,初年度保費收入約 14 億 3,776 萬元,較 110 年同期之 3,321 萬元增加 4,229%。 111 年 6 月保險業損益、淨值,以及兌換損益、避險損益與外 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情形 保險業稅前損益 111 年 6 月底為 1,669 億元,較去年同期減 人或辦理代為處理徵求事務之資格。另配合增列違反該規定 者所代理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二、提升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之資格條件及專業素質:參酌公開 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關於代辦股務機構之主管之實務 工作經驗規定,增訂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辦理徵求事務之主 管至少 1 人須有 5 年以上之股務作業或辦理徵求事務實務經 驗,並明定其辦理徵求事務之人員應參加股務相關教育訓練 課程。另為強化委託書徵求場所人員之職能與認知提升,明 定從業人員應符合股務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有關職能 測驗相關規定。為使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足以因應前開所定 之資格條件,爰訂定緩衝期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 三、強化徵求契約訂定之合理性及監理資訊:明定受股東委託擔 任徵求人或受徵求委託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應於契約中訂 明報酬,並應確實執行認識客戶作業,定期檢視契約內容之 合理性,每年重新簽訂契約。另考量徵求事務相關契約訂定 所需作業時間,訂定緩衝期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 金管會於 111 年 8 月 10 日接見德國在台協會處長許佑格 金管會黃主任委員於本 (111) 年 8 月 10 日接見德國在台協 會處長許佑格 (Dr. Jörg Polster ) ,雙方就重要金融議題如保險及 銀行業監理廣泛交換意見,並盼加強交流合作。 金管會同意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於馬來西亞納閩 島設立再保險子公司 金管會核准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至馬來西亞納閩 島設立子公司「納閩富邦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金管會表示, 本案係我國保險公司首次於海外設立再保險子公司,有助於為當 地台商提供更完整的風險規劃,並響應政府新南向政策,擴展東 南亞產險市場,提升我國保險業國際競爭力。 金管會核准安本標準投信申請解散並將所經理之基金洽由宏 利投信承受案 金管會核准安本標準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下稱安本 標準投信 ) 申請解散,並將所經理之基金洽由宏利證券投資信託 股份有限公司 ( 下稱宏利投信 ) 承受。安本標準投信預定解散生 效日為 111 年 10 月 31 日,並將依勞動法令規定處理員工安置事 宜,其所經理之 2 檔投信基金,將由宏利投信概括承受相關權利 義務,以維護員工及投資人權益。 金管會同意英商巴克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BARCLAYS BANK PLC) 申請籌設子公司「台灣巴克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市 場 動 態 國 際 交 流 .

RkJQdWJsaXNoZXIy ODM4N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