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展望月刊2022年08月 NO.213

2 金管會於 111 年 7 月 7 日公布「我國普惠金融衡量指標」 110 年之衡量結果,供各界瞭解我國普惠金融發展狀況及政策執 行成效,並調整 111 年衡量指標及觀察指標,包括本土化特色相 關指標。 依據 110 年衡量結果顯示,我國有多項指標表現優於國際且 較 109 年成長,例如我國每十萬成年人平均 243 萬筆行動支付交 易筆數、166 台 ATM 提供服務,高於全球平均之 104 萬筆、54 台, 且較 109 年分別成長 59.03%、3.1%;每千成年人擁有 540 個數位 存款帳戶,較 109 年成長 62.65%。顯示我國民眾在取得金融服務 上相對較為方便,金融服務或商品的使用程度也相對較高,且普 惠金融推動成效亦明顯提升。 為完善我國普惠金融指標體系,金管會亦針對 111 年普惠金 融衡量指標進行滾動式調整,並納入「多國語言ATM比率」、「推 動本國銀行設置雙語示範分行」及「針對新住民及女性等族群辦 理金融知識宣導活動」等 3 項本土化特色衡量指標。金管會表示 將視金融發展狀況適時調整衡量指標,並每年發布衡量結果,檢 視我國普惠金融發展情形,並精進普惠金融政策及強化落實各項 措施之執行,以實現包容性成長,促進社會公眾福祉。 金管會與以色列證券監理機關簽署金融科技合作備忘錄 (MoU) 金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於 111 年 7 月 13 日與以色列證券監 理機關主席 Anat Guetta 女士,以視訊方式簽署金融科技合作備 忘錄,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柯思畢 (Omer Caspi) 及 我國駐以色列代表李雅萍亦視訊見證簽署儀式,雙方將依據 MoU 在金融科技、創新及投資方面進行合作。 金融科技能力認證機制起跑,更多人才助金融數位轉型一臂 之力 金融科技在金融業的重要性與日俱增,但業者普遍面臨金 融資訊或數位金融人才不足的問題,因此金管會於 109 年 8 月公 布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特別將「研議建立金融科技證照制度」 列入重要推動措施之一,並將於近期啟動「金融科技能力認證機 制」。 金融科技能力認證機制區分為基礎能力與專業能力認證。欲 取得專業能力認證,必須是從事金融科技、數位金融、資訊等相 關職務 3 年以上之現職金融業從業人員,或者需先通過基礎能力 認證,包含科技力、金融力及程式力。專業能力則從銀行、保險、 證券、期貨、投信投顧各業別與金融科技相關之職系出發,包含 商業分析、使用者介面與體驗、資料分析、數位商品設計、數位 法遵風控及數位行銷 ( 或保險科技行銷 ),依各職系所需職能, 對應若干專業科目。 金融科技能力認證機制採取「分科檢定,組合取證」之模 式,不僅可以吸引科技專才往金融領域發展,或由現職金融從業 人員進行工作技能轉型,同時運用職系之分類,針對金融機構需 求高但技術或人才有落差的業務,優先導入資源。金管會期盼對 金融科技領域有興趣的人士及機構,多多利用認證機制培養相關 人才,創造更有利的環境,加速金融科技創新。 金管會核准京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受讓富隆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經紀業務 金管會核准京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下稱京城證券 ) 受讓富 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下稱富隆證券 ) 經紀業務。京城證券為提 升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模,爰經京城證券董事會及富隆證券 股東會決議京城證券受讓富隆證券經紀業務,並於富隆證券總公 司分戶後之場地增設南京分公司,受讓後京城證券經紀業務據點 金管會發布審計品質指標 (AQI) 相關指引,鼓勵上市櫃公司 作為選任 112 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會計師時之參考,以提 升財務報告資訊品質 為協助上市櫃公司審計委員會依職權決定會計師之委任,金 管會前於去 (110) 年 8 月 19 日發布「審計品質指標 (AQI) 揭露架 構及範本」。另為協助審計委員會有效解讀 AQI 資訊,金管會於 111 年 7 月 7 日發布「審計委員會解讀審計品質指標指引」,審 計委員會可參考指引中各項 AQI 指標之背景說明,初步了解審計 實務,再搭配參考各項 AQI 指標之衡量重點,進一步解讀與審計 品質之關聯,加強與事務所之溝通討論。另為確保會計師事務所 提供的 AQI 資料具一致性及可比較性,以提升 AQI 利用性及參考 價值,金管會同時發布「會計師事務所編製審計品質指標指引」, 就各 AQI 細項指標提供明確定義及計算說明,作為會計師及事務 所編製 AQI 資訊之重要依據。 金管會調整 111 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計算資本適足率之相關報 表及填報手冊 為利保險業於 115 年穩健接軌國際制度,金管會參酌國際保 險監理官協會 (IAIS) 公布之保險資本標準 (ICS)2.0 規定,研訂 保險業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並已發布 5 年接軌計畫逐年以循序 漸進導入方式朝向 ICS 架構發展,於 111 年 6 月 30 日訂定發布 111 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計算資本適足率之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 修正內容包括調整壽險業利率風險資本計提方式,以及保險業投 資國內、外創投事業及私募基金風險係數調整為 33.75%,若投資 區域包含國外者,應加計匯率風險 6.61%。 金管會修正強化財產保險業巨災準備金措施 為穩健財產保險業因應巨災衝擊並維持財務安全,金管會參 酌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 (IAIS) 公布之保險資本標準 (ICS)2.0 規 定巨災風險範圍包括天然災害及其他重大災害,於 111 年 6 月 30 日修正發布地震、颱風洪水、傳染病、恐怖攻擊、信用及保證風 險所致之異常損失可於負債項下之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辦理沖 減,避免巨災發生對我國財產保險業財務產生重大影響。 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 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 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理違反金融法令重大裁罰措施之 對外公布說明辦法第 2 條之修正,以及考量監理一致性,金管會 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 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 2 點關於重大裁罰及處分之定義,使 重大裁罰或處分範圍回歸該辦法第 2 條之規定。 金管會持續推動保險業辦理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投資研訂鼓勵 投資方案 為配合政府扶植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及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國 內產業及重要建設,協助國內產業發展,金管會延續「鼓勵保險 業辦理五加二新創重點產業、公共投資及長照事業投資方案」之 環境永續趨勢政策主軸,於 111 年 6 月 24 日訂定「鼓勵保險業辦 理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公共投資、長照事業及永續發展債券投資 方案」,鼓勵保險業資金運用在兼顧保戶權益保障、重視永續發 展 (ESG) 及投資風險等因素,積極參與六大核心戰略產業等國內 實體產業之投資,達成促進國家整體經濟永續發展之目標。鼓勵 方案之實施期間自 111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並分 3 期辦理,投資目標值累計增加 2,000 億元,各期依方案所定績 效考核方式評選投資績效優良業者表揚頒獎,獲獎業者名單將登 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 金管會公布「我國普惠金融衡量指標」110 年結果,並同步調 整 111 年衡量指標 市 場 動 態 國 際 交 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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