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展望月刊2021年12月 NO.205

2 政經風險之風險評估控管機制,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並提 董事會通過,並應於公開說明書及銷售文件揭露相關風 險事項。同時,已請投信投顧公會研議修正「中華民國 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風 險管理實務守則」,明確列舉政經風險為衡量風險項目。 三、金管會未來將依國際政經情勢之發展狀況,加強審查投 信事業申請 ( 報 ) 募集投信基金。 四、就國內銷售之境外基金,金管會已請境外基金總代理人 檢視所代理之境外基金,應於投資人須知加強揭露其投 資爭議性武器相關標的之風險。 金管會同意玉山商業銀行於越南申請設立胡志明市代表人辦 事處 金管會於 110 年 10 月 22 日同意玉山商業銀行向越南主管 機關申請設立胡志明市代表人辦事處。該行為拓展東協市場版 圖,規劃設立胡志明市代表人辦事處,以瞭解當地法令動態及 掌握市場資訊與產業脈動。經統計目前計有 14 家臺資銀行於 越南分別在胡志明市、河內、同奈等地,設有 1 家子銀行、12 家分行及 13 家代表人辦事處。 金管會同意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於柬埔寨金邊分行轄下增設大 金歐支行 金管會於 110 年 11 月 9 日同意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向柬埔 寨主管機關申請設立金邊分行轄下之大金歐支行。該行經評估 柬埔寨經濟及金融狀況,以及與我國雙邊貿易與投資等情形, 爰規劃申請增設大金歐支行,以提升金邊分行整體營運規模及 效益。目前計有 6 家臺資銀行於柬埔寨設有 2 家子銀行、3 家 分行及 1 家代表人辦事處。 110 年 10 月底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情形 截至 110 年 10 月底止,本國銀行放款總餘額新臺幣 ( 以 下同 )33 兆 3,228 億元,較上月底增加 1,797 億元;逾期放 款金額為 628 億元,較上月底減少 10 億元;逾期放款比率為 0.19%,與上月底相同,較去年同期減少 0.06 個百分點。 110 年 10 月底本國銀行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之覆蓋率為 718.45%,較上月底 703.99% 增加 14.46 個百分點,整體備抵 呆帳提列情形仍屬穩健。金管會表示將持續督促銀行提昇資產 品質及健全財務結構。 110 年 10 月底信用合作社逾期放款情形 110 年 10 月信用合作社家數 23 家,截至 110 年 10 月底 止,全體信用合作社逾期放款金額約為新臺幣 4.29 億元,逾 期放款比率為 0.08%,較 110 年 9 月底減少 0.01 個百分點。 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之覆蓋率為 2,608.03%,較 110 年 9 月底 2,315.79% 增加 292.24 個百分點。 全體外資及陸資投資上市櫃股票買賣超情況 110 年截至 10 月底止,全體外資買進上市股票總金額約 新臺幣 185,739 億元,賣出上市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191,163 億元,全體外資累計賣超上市股票約新臺幣 5,424 億元;全體 外資買進上櫃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27,805 億元,賣出上櫃股 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28,085 億元,全體外資累計賣超上櫃股票 約新臺幣 280 億元。同期間,陸資買進上市股票總金額約新臺 幣 90 億元,賣出上市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106 億元,陸資累 計賣超上市股票約新臺幣 16 億元;陸資買進上櫃股票總金額 約新臺幣 5 億元,賣出上櫃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9 億元,陸 資累計賣超上櫃股票約新臺幣 4 億元。另外資及陸資投資國內 資金匯出入方面,截至 110 年 10 月底,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 暨境外華僑及外國自然人共累計匯入淨額約 2,187 億美元,較 110 年 9 月底累計淨匯入 2,189 億美元,減少約 2 億美元;陸 資累積淨匯入0.29億美元,與110年9月底累計淨匯入金額同。 應增列以新臺幣兌換外幣投資基金應承擔匯率風險之說 明。投信投顧公會並已於其網站建置「基金績效及評估 指標查詢」專區,提供如年化標準差、Beta、Sharpe 等 相關指標供投資人運用。 三、強化銷售機構辦理客戶基金適合度評估:銷售機構辦理 基金商品適合度作業 KYP(KnowYourProduct) 時,應確實 就投資策略、投資區域及投資組合所可能涵蓋之相關風 險進行全面性評估,尚不得僅憑單一評估指標 ( 如 RR 等 級 ) 即認定商品之風險等級。銷售機構並應將客戶基金 適合度評估及不當銷售行為等納入業務人員之薪酬考核, 建立不當銷售之懲處機制。 為宣導正確的基金投資觀念,金管會已請相關公會輔導基 金業者及銷售機構配合辦理相關宣導活動,共同促進投資人對 基金投資之認識。 金管會發布 111 年度起適用人身保險業各幣別新契約責任準 備金利率 為確保我國壽險業者穩健經營,並使新契約之準備金負債 能適時反映市場利率,基於各幣別公債利率水準趨勢與 110 年 差距不大,金管會經綜合考量費率穩定性、消費者權益、業者 作業成本,發布 111 年度起適用之各幣別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 率,維持110年各幣別責任準備金利率,並持續關注市場利率, 再視情形檢討。 金管會表揚 110 年度公平待客原則評核績優證券商 金管會於 110 年 11 月 3 日召開「110 年度證券商公平待客 原則評核機制業務聯繫暨表揚會議」,由黃主任委員天牧親自 主持並頒獎予得獎證券商。繼 108 年首次對綜合證券商評核, 本年為第二次對綜合證券商進行評核,為鼓勵證券商持續精進 落實推動公平待客,金管會特舉辦本次頒獎典禮表揚 6 家評核 績優證券商及 1 家顯著進步證券商,分別為: 一、排名前 20%( 依機構名稱筆劃順序 ):元大證券、中國信 託證券、玉山證券、合庫證券、兆豐證券及第一金證券。 二、顯著進步獎:統一證券。 金管會表示得獎證券商的共同特點係董事會對落實公平待 客原則之重視程度較佳,具體作為包括:針對客訴、爭議案件, 提出檢討措施並持續追蹤;推動秘密客查訪機制,以瞭解第一 線業務員落實情形;針對當季客訴件數增加達一定比率者,增 加風險警示機制及時通報管理階層;研提業務人員酬金改革制 度,業務人員酬金之考核項目納入法令遵循及公平待客等非財 務性指標;董事發言內容深具建設性及可執行性 ( 交易系統設 提醒機制避免客戶出現錯誤 ),且有完整發言紀要,對於形塑 公司重視公平待客原則之企業文化助益甚大。 金管會公告外籍移工匯兌公司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3 條第 1 項所定之金融服務業 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 4 條第 4 項及「外籍移工國外 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外籍移工可透過外籍移工匯兌 公司辦理小額匯兌。為提升我國對外籍移工權益之保障,並落 實金管會普惠金融之政策,金管會公告外籍移工匯兌公司為金 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3 條第 1 項之金融服務業。在加速金融科技 創新發展,提升我國金融服務業競爭力之同時,金管會亦同時 兼顧消費者權益,落實負責任創新之意旨。 強化投信基金對投資地區政經等風險之評估控管機制及境外 基金相關風險揭露之措施 為強化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對投資地區政經等風險之評估控 管機制及於我國銷售之境外基金相關風險揭露,金管會近期相 關措施說明如下: 一、金管會已提醒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 下稱投信事業 ),基於 落實盡職治理原則及公司政策,應注意被投資公司之公 司治理情形,以保護投資人權益。 二、金管會已請投信事業應依實務狀況、內部管理需求制定 市 場 動 態 .

RkJQdWJsaXNoZXIy ODM4N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