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展望月刊2022年06月 NO.211

2 111 年 4 月底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情形 截至 111 年 4 月底止,本國銀行放款總餘額新臺幣 ( 以下同 ) 35 兆 192 億元,較上月底增加 3,664 億元;逾期放款金額為 571 億元,較上月底增加7億元;逾期放款比率為0.16%,與上月相同, 較去年同期減少 0.06 個百分點。 111 年 4 月底本國銀行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之覆蓋率為 814.67%,較上月底 817.25% 略為減少 2.58 個百分點,整體備抵 呆帳提列情形仍屬穩健。金管會表示將持續督促銀行提升資產品 質及健全財務結構。 111 年 4 月底信用合作社逾期放款情形 111 年 4 月信用合作社家數 23 家,截至 111 年 4 月底止, 全體信用合作社逾期放款金額約為 7.32 億元,逾期放款比率為 0.13%,較 111 年 3 月底增加 0.02 個百分點;備抵呆帳占逾期放 款之覆蓋率為 1571.11%,較 111 年 3 月底 1,794.85% 減少 223.74 個百分點。 全體外資及陸資投資上市櫃股票買賣超情況 111 年截至 4 月底止,全體外資買進上市股票總金額約 6 兆 680 億元,賣出上市股票總金額約 6 兆 7,091 億元,全體外資累 計賣超上市股票約 6,411 億元;全體外資買進上櫃股票總金額約 1 兆 54 億元,賣出上櫃股票總金額約 1 兆 397 億元,全體外資累 計賣超上櫃股票約 343 億元。同期間,陸資買進上市股票總金額 約 8 億元,賣出上市股票總金額約 17 億元,陸資累計賣超上市 股票約 9 億元;陸資買進上櫃股票總金額約 1 億元,賣出上櫃股 票總金額約 3 億元,陸資累計賣超上櫃股票約 2 億元。另外資及 陸資投資國內資金匯出入方面,截至 111 年 4 月底,境外外國機 構投資人暨境外華僑及外國自然人共累計匯入淨額約 2,232 億美 元,較111年3月底累計淨匯入2,279億美元,減少約47億美元; 陸資累積淨匯入 2,900 萬美元,與 111 年 3 月底累計淨匯入 2,900 萬美元相同。 111 年 3 月保險業損益、淨值,以及兌換損益、避險損益與外 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情形 保險業稅前損益 111 年 3 月底為 1,356 億元,較去年同期減 少 417 億元或 23.5%。其中壽險業稅前損益為 1,288 億元,較去 年同期減少 430 億元或 25%;產險業稅前損益為 68 億元,較去年 同期增加 13 億元或 23.6%。 保險業業主權益 111 年 3 月底為 2 兆 3,497 億元,較去年同 期減少 1,958 億元或 7.7%。其中壽險業業主權益為 2 兆 1,930 億 元,較去年同期減少 2,022 億元或 8.4%;產險業業主權益為 1,567 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 64 億元或 4.3%。 111 年 3 月底新臺幣兌美元匯率相對於 110 年底貶值幅度為 3.4%,壽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之累積餘額為 1,079 億元,較 110 年底增加 642 億元,111 年 3 月底壽險業涵蓋兌換損益、避險 損益及外匯價格準備淨變動之影響合計數為 232 億元,同期間壽 險業國外投資淨利益 ( 包含兌換損益、避險損益,但不包含外匯 價格變動準備金淨變動 ) 為 3,271 億元。 金管會提醒上市櫃公司於疫情期間召開股東會,應依『防疫 作業指引』辦理,並鼓勵投資人多使用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 因應 111 年股東常會即將到來,金管會再次提醒各公司召開 股東會,應依集保公司配合疫情滾動調整之「因應防疫召開股東 會之作業指引」辦理,並事先妥為規劃會場安排,俾利完成股東 常會之召開。 為利股東行使表決權,金管會已規定全體上市櫃公司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股東會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 且為落實股東行動主義並持續提升公司治理,金管會於 111 年 1 月 18 日發布命令,將適用範圍擴大至全體興櫃公司,並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金管會呼籲公司及股務代理機構於疫情期間, 鼓勵股東積極採用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俾兼顧防範疫情及 符合公司召開股東會實務所需。 證券期貨業得辦理資料共享,以便利客戶及提升經營效能 因應金融科技發展、提升消費者便利性、強化金融機構風險 控管及促進金融機構間跨業合作,金管會已於 110 年 12 月 23 日 訂定「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指引」,明確揭示金融機構跨機構間 資料共享機制。 為利證券期貨業有明確之依循與規範得辦理金融機構間資料 共享,以合理運用客戶資料及保障投資人權益,金管會於 111 年 1 月 20 日發布令,明定證券期貨業得辦理資料共享及相關管理規 範與申請程序,包括: 一、證券期貨業辦理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應建立內部控制規範 經董事會通過,其資料共享範圍及程序,除依其他法令規定 得共享者從其規定外,應事先取得客戶同意並於公司網站揭 露隱私權政策,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遵循本會「金融機構 間資料共享指引」辦理。 二、證券期貨業與未具集團關係之他金融機構間進行資料共享, 首案應向金管會申請核准,首案核准以後,按資料共享模式 控管,未逾越市場上所有前經本會核准之共享案例模式者, 僅須向證券期貨業公會申報備查。 證交所、櫃買中心、期交所及證券期貨業三大公會將陸續舉 辦「證券期貨業永續發展轉型執行策略」宣導座談會 為推動證券期貨業永續發展,促進我國證券期貨市場健全發 展,金管會已於 111 年 3 月 8 日公布「證券期貨業永續發展轉型 執行策略」,以協助證券期貨業能順利轉型。為利證券期貨業者 瞭解本執行策略相關措施推動內容,金管會已請證交所、櫃買中 心、期交所及證券期貨業三大公會針對證券期貨業董事、監察人、 高階主管及從業人員舉辦宣導座談會,議題內容包括執行策略相 關具體措施、國際發展趨勢及監理重要規範、公司治理、永續發 展、資安防護等。 證交所已於今 (111) 年 5 月 13 日針對董監事及高階主管舉 辦首場宣導座談會,俾利公司高層瞭解政策目標及方向,櫃買中 心、期交所及證券期貨三業公會亦已規劃於今年 6 月至 10 月間舉 辦座談會,分批分眾向業界說明執行策略相關內容。相關宣導座 談會場次、地點,可於證交所等各周邊單位及證券期貨三業公會 網站查詢。 金管會表示,執行策略有賴各周邊單位、證券期貨三業公會 及業者共同努力推動,並期勉業者掌握執行策略相關措施內容及 辦理進度,以達成產業永續發展轉型目標。 市 場 動 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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