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展望月刊2021年3月 NO.196

3 加 70.37%,金額增加 179.60%,顯示國內經濟環境正向 發展,企業有擴大營運及生產規模之需求。 全體外資及陸資投資上市櫃股票買賣超情況 110 年截至 1 月底止,全體外資買進上市股票總金額約 新臺幣 18,393 億元,賣出上市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19,441 億元,全體外資累計賣超上市股票約新臺幣 1,048 億元;全 體外資買進上櫃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2,153 億元,賣出上櫃 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2,048 億元,全體外資累計買超上櫃股 票約新臺幣 105 億元。同期間,陸資買進上市股票總金額約 新臺幣 6 億元,賣出上市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8 億元,陸資 累計賣超上市股票約新臺幣 2 億元;陸資買進上櫃股票總金 額約新臺幣 28 百萬元,賣出上櫃股票總金額約新臺幣 95 百 萬元,陸資累計賣超上櫃股票約新臺幣 67 百萬元。另外資 及陸資投資國內資金匯出入方面,截至 110 年 1 月底,境外 外國機構投資人暨境外華僑及外國自然人共累計匯入淨額約 2,134 億美元,較 109 年 12 月底累計淨匯入 2,085 億美元, 增加約 49 億美元;陸資累積淨匯入 29 百萬美元,較 109 年 12 月底累計淨匯入 40 百萬美元,減少約 11 百萬美元。 壽險業 109 年截至 11 月底外幣保險商品銷售情形 壽險業 109 年截至 11 月底外幣保險新契約保費收入折 合約新臺幣 4,512.71 億元,較去年同期 4,667.30 億元減少 3%,其中投資型保險折合約新臺幣 1,339.54 億元 ( 占比約 30%),較去年同期 1,488.14 億元減少 10%;傳統型保險折合 約新臺幣 3,173.17 億元 ( 占比約 70%),較去年同期 3,179.16 億元減少 0.19%。 壽險公司 109 年截至第 4 季具外溢效果保險商品及實物給 付保險商品之銷售情形 截至 109 年第 4 季壽險公司對具外溢效果保險商品及實 物給付保險商品之銷售情形如下: 一、金管會目前已核准及備查 8 家壽險公司共 54 張具外溢 效果之保險商品,該類商品 109 年截至第 4 季新契約銷 售件數為 205,331 件,較 108 年同期之 60,117 件增加 241%,初年度保費收入約新臺幣 22 億 8,387 萬元,較 108 年同期之 8 億 1,646 萬元增加 179%。 二、金管會目前已核准及備查 6 家壽險公司共 22 張實物給 付型保險商品,該類商品 109 年截至第 4 季新契約銷 售件數為 32,561 件,較 108 年同期之 181,755 件減少 82.1%,初年度保費收入約新臺幣 3,277 萬元,較 108 年 同期之 3,846 萬元減少 14.8%。 109 年 12 月保險業損益、淨值,以及兌換損益、避險損益 與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情形 保險業稅前損益 109 年 12 月底為 2,231 億元,其中壽 險業稅前損益為 2,061 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 514 億元或 33.2%;產險業稅前損益為 170 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 10 億 元或 6.3%。 保險業業主權益 109 年 12 月底為 2 兆 6,631 億元,其中 壽險業業主權益為 2 兆 5,185 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 5,888 億元或 30.5%;產險業業主權益為 1,446 億元,較去年同期 增加 93 億元或 6.9%。 109 年 12 月底新臺幣兌美元匯率相對於 108 年底升值幅 度為 5.3%,壽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之累積餘額為 462 億 元,較 108 年底減少 83 億元,109 年 12 月底壽險業涵蓋兌 換損益、避險損益及外匯價格準備淨變動之影響合計數為負 2,968 億元,同期間壽險業國外投資淨利益 ( 包含兌換損益、 避險損益,但不包含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淨變動 ) 為 6,264 億元。 110 年度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 金管會「109 年度走入校園與社區辦理金融知識宣導活 動」於 110 年 2 月間至台北市公共運輸處等團體辦理該宣導 活動,共計 3 場次,參與者總計 80 人次。本項活動係免費, 自 95 年開辦以來,一直獲得廣大民眾熱烈迴響,截至 109 年 底止已舉辦 6,865 場次,參加民眾超過 106 萬人次,參與對 象涵蓋國小、國中、高中 ( 職 )、大專院校以及社區、婦女 團體、原住民、新住民、國軍、矯正機關、社福團體、高齡 團體、警察、消防、海巡人員及計程車駕駛等。 金管會銀行局 110 年度仍將持續推廣金融知識宣導,歡 迎有興趣的學校或團體至銀行局網站線上報名;洽詢專線: (02)8968-9709。 花旗 ( 台灣 )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裁罰案 花旗 ( 台灣 ) 銀行未依金管會規定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 徵信中心 ( 下稱聯徵中心 ) 有關消費分期及帳單分期之報送 定義,誤將客戶於信用卡刷卡消費後向該行申請之消費分期 報送為帳單分期,致該行自 99 年 12 月起向本會及聯徵中心 報送之相關資料皆屬錯誤,且嗣後經該行自行檢視尚發現有 其他類型之報送錯誤。該行對於資料報送作業有未妥適建立 相關內部控管機制,且相關查核作業有未落實執行情形,核 有違反銀行法第 45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金管會爰依銀行法第 129 條第 7 款規定,核處該行新臺幣 600 萬元罰鍰。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裁罰案 金管會於辦理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投資 業務專案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有以下缺失:(1) 從事有價證 券交易有違反利害關係人作業決議程序,未依行為時「保險 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第 3 條 第 1 項第 10 款規定,提報董事會重度決議,顯有規避董事會 監督之情事;(2) 有投資分析書晚於認購意向書出具日期、 經理人口頭指示交易員修改買入價格、投資前未分析標的財 務狀況,未將出席被投資公司股東會行使表決權之執行結果 作成書面紀錄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以及股權投資相關人員 未依規定辦理申報等情事,核有違反法令或有礙健全經營之 虞,金管會爰依行為時保險法第 168 條第 5 項第 8 款,核處 該公司罰鍰新臺幣 450 萬元,並依保險法第 149 條第 1 項予 以 5 項糾正,以及限制該公司二年內不得以盤後定價及鉅額 配對交易方式從事利害關係人之股票交易。 街口電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裁罰案 街口電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資金貸與關係人作業所 涉缺失,核有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違反電子支 付機構管理條例第 30 條規定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電子支 付機構管理條例第 48 條第 16 款規定核處該公司罰鍰新臺幣 180 萬元;並依同條例第 35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停止該公司 董事長胡 OO 執行董事職務 1 年。 金管會人事異動 金管會檢查局王局儷娟於 110 年 2 月 20 日榮退,遺缺由 該局張副局長子浩陞任,副局長職缺由該局陳主任秘書在淮 陞任,主任秘書職缺由該局賴組長欣國調任,並於 110 年 2 月 20 日到職。 投資者及消費者保護 重大處分 人事動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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