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展望月刊202310NO227

3 全體外資及陸資投資上市櫃股票買賣超情況 112 年截至 8 月底止,全體外資買進上市股票總金額約 13 兆 2,631 億元,賣出上市股票總金額約 13 兆 1,179 億元,全體外資 累計買超上市股票約 1,452 億元;全體外資買進上櫃股票總金額 約 2 兆 4,548 億元,賣出上櫃股票總金額約 2 兆 5,087 億元,全 體外資累計賣超上櫃股票約539億元。同期間,陸資買進上市股 票總金額約 10.43 億元,賣出上市股票總金額約 12.89 億元,陸 資累計賣超上市股票約2.46億元;陸資買進上櫃股票總金額約 4.93 億元,賣出上櫃股票總金額約 5.73 億元,陸資累計賣超上 櫃股票約0.80億元。另外資及陸資投資國內資金匯出入方面, 截至 112 年 8 月底,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暨境外華僑及外國自然 人共累計匯入淨額約 2,298 億美元,較 112 年 7 月底累計淨匯入 2,356 億美元,減少約 58 億美元;陸資累積淨匯入 0.299 億美元, 較 112 年 7 月底累計淨匯入 0.256 億美元,增加約 0.043 億美元。 壽險業 112 年截至 6 月底外幣保險商品銷售情形 壽險業 112 年截至 6 月底外幣保險商品銷售情形如下:外幣 保險新契約保費收入折合約新臺幣1,415.08億元,較去年同期 2,693.55 億元減少 47%,其中投資型保險折合約新臺幣 343.95 億 元 ( 占比約 24%),較去年同期 912.02 億元減少 62%;傳統型保險 折合約新臺幣 1,071.13 億元 ( 占比約 76%),較去年同期 1,781.53 億元減少40%。 112 年 7 月保險業損益、淨值,以及兌換損益、避險損益與外 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情形 保險業稅前損益 112 年 7 月底為 1,295 億元,較去年同期減 少 568 億元或 -30.5%。其中壽險業稅前損益為 1,231 億元,較去 年同期減少 1,182 億元或 -49.0%;產險業稅前損益為 64 億元, 較去年同期增加 614 億元或 111.6%。 保險業業主權益 112 年 7 月底為 2 兆 2,866 億元,較去年同 期增加 6,612 億元或 40.7%。其中壽險業業主權益為 2 兆 1,674 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 6,396 億元或 41.9%;產險業業主權益為 1,192 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 216 億元或 22.1%。 112 年 7 月底新臺幣兌美元匯率相對於 111 年底貶值幅度為 2.3%,壽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之累積餘額為 2,151 億元,較 111 年底減少 138 億元,112 年 7 月底壽險業涵蓋兌換損益、避險 損益及外匯價格準備淨變動之影響合計數為 -980 億元,同期間壽 險業國外投資淨利益(包含兌換損益、避險損益,但不包含外匯 價格變動準備金淨變動 ) 為 4,156 億元。 金管會提醒身心障礙者投保時如受到不公平對待之申訴管道 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平等投保權益,金管會已推動多項措施要 求保險業不得對身心障礙者有不公平待遇。民眾如於投保時有受 到保險公司僅因身心障礙即予以拒保或保險業務員於招攬階段即 逕行拒絕受理、拒絕協助送件或勸退等情形,可透過金管會 1998 專線、電子民意信箱或郵寄申訴資料至金管會保險局,或致電產、 壽險公會身心障礙者投保申訴專線 ( 產險公會:0800-221-783; 壽險公會:0800-221-348),及向業務員所屬保險公司之客服管道 反映 ( 如 0800、官網、客服中心等 ),以維自身權益。 112 年度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 金管會「112年度走入校園與社區辦理金融知識宣導活動」 於 112 年 9 月間至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等單位、學校團體辦 理該宣導活動,共計 52 場次,參與者總計 4,206 人次。本項活動 係免費,自95年開辦以來,一直獲得廣大民眾熱烈迴響,截至 111 年底已舉辦 7,846 場次,參加民眾超過 114 萬人次,參與對 象涵蓋國小、國中、高中 ( 職 )、大專院校以及社區、婦女團體、 原住民、新住民、國軍、矯正機關、社福團體、高齡團體、警察、 消防、海巡人員及計程車駕駛等。 金管會銀行局 112 年度仍將持續推廣金融知識宣導,歡迎有 興趣的學校或團體至銀行局網站線上報名;洽詢專線:(02)89689710。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法令處分案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邦投信)基金經理 人於任職期間有違反個人交易規定之情事,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之設計與執行未具有效性,且未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 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核有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 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69 條、第 77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第 103 條 第 1 款、第 111 條第 7 款、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 管理規則第 13 條第 2 項第 1 款、第 14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證券 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 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6條第2項規定,金管會依證券 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03 條第 1 款規定,對富邦投信核處警告, 並依同法第 111 條第 7 款處罰鍰 180 萬元,並依證券投資信託及 顧問法第104條規定,命令富邦投信解除前基金經理人林君及賴 君之職務。 保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法令處分案 保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保德信投信)基金 (或投資)經理人於任職期間有違反個人交易規定之情事,該公 司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與執行未具有效性,且未以善良管理人之 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核有違反證券 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59 條第 1 款、第 69 條、第 71 條第 1 項、第 77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第 103 條第 1 款、第 111 條第 7 款、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3 條 第 2 項第 1 款、第 14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 規則第2條第2項、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 度處理準則第6條第2項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 19 條、第 19 條之 1 規定,金 管會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03 條第 1 款規定,對保德信投 信核處警告,並依同法第 111 條第 7 款處罰鍰 120 萬元,並依證 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4條規定,命令保德信投信解除前基金 ( 或投資 ) 經理人賴君之職務。 統一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法令處分案 統一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統一投顧)總經理未 具備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於傳播媒體從事證券投資分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設計未具有效性,亦未確實執行,核有違反證券暨 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6條第2項及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5條第2項規定, 金管會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111 條第 7 款規定核處 60 萬元 罰鍰,並依同法第 104 條規定,命令統一投顧停止總經理6個月 業務之執行。 投資者及消費者保護 重大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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