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展望月刊2022年05月 NO.210

1 發 行 人 黃天牧 編輯顧問 蕭翠玲.邱淑貞.陳開元 編輯委員 胡則華.徐萃文 賴銘賢.蔡福隆 侯立洋.黃厚銘 蔡火炎.賴欣國 執行編輯 綜合規劃處 發 行 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電  話 8968-0899 傳  真 8969-1271 地  址 22041新北市板橋區 縣民大道二段7號18樓 網  址 http://www.fsc.gov.tw 電子郵件 planning@fsc.gov.tw 印  刷 普林特印刷有限公司 網  址 http://www.p1.com.tw 電  話 02-29845807 G P N 2009305443 I S S N 1992-2507 編 者 註 中英文版如有出入,以 中文版為準  配合 2050 淨零排放路徑,持續推動永續金融 推動銀行業公平合理對待高齡客戶措施 推動證券期貨業對高齡客戶強化保護措施 推動保險業對高齡消費者強化保護措施 政 策 法 令 配合 2050 淨零排放路徑,持續推動永續金融 因應蔡總統宣示臺灣 2050 年淨零排放的承諾,國家發展委員會於 111 年 3 月 30 日公 布「2050 淨零排放路徑」,金管會也將積極配合國家減碳政策,持續推動綠色金融,運 用金融機構管理及運用資金的影響力,促使企業重視永續議題,並透過上市櫃公司永續發 展路徑圖,分階段推動上市櫃公司完成溫室氣體盤查之資訊揭露,利用以大帶小的方式, 進而達成國家淨零排放的承諾。 為引導金融業及企業重視氣候變遷議題及永續發展,進一步建構完善的永續金融生 態圈,金管會由下列四面向,持續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一、運用資金與投融資決策力,引導企業邁向永續發展。 二、強化資訊揭露,讓投資人及利害關係人瞭解企業辨認的風險及因應方式。 三、增強氣候韌性,提升金融業主動因應及掌握 ESG 及氣候相關風險與商機的誘因。 四、協助金融機構對產業之支持,有效促成減碳轉型。 金管會希冀透過永續金融政策的推動,以行穩致遠的腳步讓永續的概念與精神逐步 深化於各產業的文化中,建構完善的生態系,達成追求永續發展的良性循環,共享永續的 成果。 推動銀行業公平合理對待高齡客戶措施 為督導國內銀行業者更加重視高齡客戶的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金管會參考英國 金融行為監理總署 (FCA) 所發布的「公平對待弱勢客戶指引」,以及過往對銀行與高齡客 戶往來之監理實務情形,請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 下稱銀行公會 ) 研擬 之「銀行業公平對待高齡客戶自律規範」( 下稱自律規範 ) 草案,業於 111 年 3 月 23 日 經金管會同意備查。 前揭自律規範所適用之高齡客戶,為現行老人福利法第 2 條規定之對象,即 65 歲以 上之自然人。未來銀行業者依據自律規範,對於高齡客戶應採取之公平對待措施包括:(1) 採取合宜措施,以瞭解高齡客戶業務往來需求;(2)建立協助高齡客戶表達其需求之機制, 包含可記錄及查詢該等客戶之需求;(3) 建立高齡客戶申訴案件資料庫,定期審視高齡客 戶申訴資料與處理情形;(4) 提供高齡客戶投資型金融商品交易服務時,應有妥適之適合 度評估機制;(5) 採取高齡客戶能理解之溝通方式,說明相關資訊;(6) 制定櫃台人員對 高齡客戶異常金融交易行為之應對保護措施;及 (7) 建置員工服務高齡客戶之金融友善教 育訓練計畫等。 金管會給予銀行 6 個月緩衝期,自 111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同時要求銀行須配合訂 定內部作業規定,列為內部查核項目,並請銀行公會適時向會員銀行辦理說明會,以落實 執行自律規範。 推動證券期貨業對高齡客戶強化保護措施 為督導國內證券期貨業更加重視高齡客戶的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金管會請中華 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期貨業商 業同業公會 ( 下稱證券期貨業公會 ) 分別訂定「證券商向高齡客戶提供金融服務自律規 範」、「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高齡金融消費者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度 評估準則」及「期貨服務事業辦理高齡客戶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度評估準則」,及修正「期 貨商開戶徵信作業管理及提供高齡客戶金融服務自律規則」( 以下統 稱自律規範 ),並納入證券期貨業內部控制制度。 證券期貨業公會所研擬之自律規範,業經金管會同意備查,其所 適用之高齡客戶,為現行老人福利法第 2 條規定之對象,即 65 歲以上 之自然人。未來證券期貨業依據自律規範,對於高齡客戶所應採取之 強化保護措施包括:(1)KYC 作業應就高齡客戶設計符合其風險特性之 法務部廉政檢舉專線 0800-286-586 檢舉貪瀆專線電話 0800-088-789 定價每期新臺幣10元 2022 年 5 月 《英文請參考第 5 頁》 No. 210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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