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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計畫

鑑於兩岸經貿關係持續穩定發展,為協助金融業者充分發揮其兩岸設有據點特色,有效結合大陸台商經貿業務,俾 拓展兩岸金融市場發展的經營利基,爰訂定本計畫,就外 匯、銀行、資本及保險市場等面向,規劃相關推動措施, 並於 101 年 9 月 19 日,與六大金融業同業公會共同舉辦 「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計畫」說明及業務研討會。
推動「以臺灣為主之國人理財平臺」規劃方案
國內資金充沛,具備發展資產管理之利基,爰推動「以臺灣為主之國人理財平臺」方案,一方面有助於金融機構業 務發展,開發本土金融商品與培植本地金融人才,另一方 面亦可落實國內投資人權益保障,達成「國人的錢於國內 金融機構,由國人操作,投資全世界,為國人賺取最佳報 酬」的目標。本案於 101 年 10 月 17 日與五大金融業同業 公會共同舉辦「以臺灣為主之國人理財平臺方案」說明會。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金融宣導說明會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業於 102 年 6 月 21 日完成簽署,為利金融業瞭解「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金融業之開放 承諾及對我國金融業未來發展機會,辦理 3 場宣導說明會。
首檔寶島債(中國信託)上櫃掛牌

101 年 8 月兩岸簽署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架構及對貨幣清算機構之管理合作,並於次(102) 年選定雙邊清算銀行後(臺灣銀行上海分行及中國銀行臺 北分行),於 102 年 2 月 6 日外匯指定銀行(DBU)正式開 辦人民幣存、放、匯款業務,邁向人民幣業務之嶄新階段。 國內首檔發行之寶島債(中國信託)102年3 月12 日正式 掛牌。
表揚辦理「推動金融市場公文電子交換」績優用戶
說明 :為表楊辦理「推動金融市場公文電子交換」績優用戶及對金融市場公文電子交換中心建置、維運及推廣具卓越貢獻機關(構),由金管會吳前副主委當傑頒獎表揚。
台日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簽署
民國102年亞東關係協會會長李嘉進與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在東京簽署《台日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是建立台日全面性經貿關係重要的一大步。圖為金管會王副主任委員儷玲(左)前往觀禮。這項備忘錄的範圍涵蓋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業等金融業務的監理合作,有助於雙方確保金融體系的健全、保障投資人權益及提升金融市場效率,也有助雙方業者拓展商機,強化雙邊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