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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設立許可
為使民眾於大地震發生後,得以迅速獲得基本經濟支援重建家園,減輕地震造成個人之財產損失,亦避免造成國家財政之沉重負擔,爰規劃實施政策性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增訂保險法第138條之1,明定保險業應承保住宅地震危險及建立地震危險承擔機制與成立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等規定,以提供民眾對於未來因地震造成住宅損害之填補機制
財政部產險費率自由化時程計畫函
因市場競爭激烈產險業者承保業務保險費偏低,為導正市場紀律,財政部自91年4月1日起推動「產險市場費率自由化時程計畫」,逐步鬆綁費率及商品之管制、建立有秩序之自由競爭市場、最終目標是提昇產險業競爭力、維護消費者權益
核准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赴大陸地區設立第一家合資公司-「國泰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公文
核准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赴大陸地區設立第一家合資公司-「國泰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
巨災債券formosa re ltd發行說明書及巨災債券紀念郵票
因民國90年美國911恐怖份子攻擊事件造成國際再保險人巨額損失,國際再保能量頓時大幅縮減,再保費率上揚,為避免再保險成本巨幅提高,由當時負責住宅地震保險經營之中央再保險公司及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研議以新興風險移轉商品之巨災債券來分散住宅地震保險再保層之部分風險,經財政部於92年5月9日同意,由中央再保險公司於92年8月25日於英屬開曼島(Cayman Islands)設立「特殊目的機構」發行三年期一億美元之海外巨災債券。巨災債券formosa re ltd發行說明書為募集時所提供之發行說明書,巨災債券紀念郵票係為提升我國在國際市場知名度,所提供二者照片就巨災債券的發行均具有特別意義
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成立公文
鑒於建立保險犯罪防制機制,能有效防範及遏止保險詐欺案件之發生,不但可節省龐大社會成本之支出,又可健全保險市場之發展。財政部、產壽險業者,以及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亦體認面對日新月異之保險犯罪案件,實有整合各相關單位資源並與檢警調等單位密切合作之必要,爰共同推動成立「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從事保險犯罪防制之研究分析、建立核保理賠通報及保險犯罪統計資料庫、協助保險犯罪調查及與檢、警、調及海基會等單位之聯繫、加強全民對保險之正確觀念等各項工作,以期防範及遏阻保險犯罪案件的發生,減少民眾財產損失,創造保險市場穩健經營及民眾投保權益之雙贏效果
公布自92年度實施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制度之公文
公布自92年度實施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