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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成立後第一次委員會議簽到表

年代:民國93 年 7 月 1 日

說明:

我國金融主管機關原隸屬財政部,金融檢查工作分由財政部、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辦理。90年7月9日金融控股公司法施行後,國內金融機構陸續跨業合併成立控股公司,規模快速擴大,金融市場管理複雜度及風險性亦隨之提升,為強化金融監理機關間溝通及監理一致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3年7月1日正式成立,並召開第一次委員會議,我國金融監理也邁向一個銀行、證券、保險合併監理的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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