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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成立同意函

年代:民國71年12月6日(財政部(71)台財融第26173號函)

說明:

民國68年5月,行政院經建會通過「發行聯合簽帳卡作業方案」,由銀行與信託公司合資成立「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並由財政部召集各金融機構共同會商簽帳卡作業方案。民國70年10月,財政部頒布「銀行辦理聯合簽帳卡業務管理要點」,邀集中央信託局等24家金融機構研商,並推定台灣銀行、第一商業銀行、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台北區中小企業銀行、國泰信託投資公司、中國信託投資公司等七家金融機構為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籌備小組,財政部於民國71年12月6日同意成立「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辦理聯合簽帳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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