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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改進方案

年代:民國85年4月22日

說明:

行政院核定「金融監督管理改進方案」,重新規劃檢查分工,自85年7月1日起,將原為合作金庫所檢查且未參加存保之基層金融機構,改由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負責其金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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