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展望月刊202402NO231

1 發 行 人 黃天牧 編輯顧問 蕭翠玲.邱淑貞.蔡福隆 編輯委員 胡則華.徐萃文 賴銘賢.林裕泰 侯立洋.尚光琪 古坤榮.江貽中 執行編輯 綜合規劃處 發 行 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電 話 8968-0899 傳 真 8969-1271 地 址 22041新北市板橋區 縣民大道二段 7 號 18 樓 網 址 http://www.fsc.gov.tw 電子郵件 planning@fsc.gov.tw 印 刷 普林特印刷有限公司 網 址 http://www.p1.com.tw 電 話 02-29845807 G P N 2009305443 I S S N 1992-2507 編 者 註 中英文版如有出入,以 中文版為準 金管會訂定發布「金融控股公司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 本公積發給股東現金相關規定」 修正「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 報辦法」 訂定「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 公式」 金管會就金融業運用人工智慧 (AI) 指引草案公開徵詢 外界意見 政 策 法 令 金管會訂定發布「金融控股公司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發給股東現金相關規 定」 為強化金融控股公司資本及財務結構之健全,金管會於 113 年 1 月 22 日發布「金融 控股公司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發給股東現金相關規定」,明定金融控股公司以公積 發給股東現金應符合之財務要件,經董事會審慎評估必要性及妥適性後,於股東會前函報 金管會。 修正「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 為因應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1 及第 183 條於 112 年 5 月 10 日修正公布,將大量持 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10%調降為5%,並自公布後1年施行,及為強化申報效率與監理效能, 調整相關配合措施,金管會於 113 年 1 月 30 日修正發布旨揭法規,主要修正重點如下: 一、因應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1 修正公布,配合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 10% 修正 至5%。 二、目前取得人係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公告,並以書面向主管機關申報,為節能減 碳及提升申報效率,規劃取得人除維持現行公告方式外,其申報書件改經由公開資 訊觀測站上傳檔案,即屬完成申報,並由公開資訊觀測站系統轉知被取得股份之公 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證交所)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 賣中心(下稱櫃買中心)。 三、取得人為政府管理之退休及保險基金者,考量其肩負相關政策任務,具高度公益性, 與一般取得人性質有別,爰適用特別申報制於每半年度定期申報及公告,並簡化應 行申報事項。 四、為強化監理效率及提升資訊揭露品質,明定主管機關得行政委託證交所及櫃買中心 受理取得人依本辦法辦理之申報及公告案件。 五、為貫徹公司股權透明度,並基於法律明確性,明定取得人(包含政府管理之退休及 保險基金)於本辦法修正施行前已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 5% 而 未超過 10% 之股份且繼續持有至施行日者,應於施行日起 10 日內辦理初次申報及公 告;另考慮實務申報作業負擔及相關股權資訊揭露實益,簡化前開應辦理初次申報 及公告事項。 訂定「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 金管會刻正研訂保險業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朝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 (IAIS) 公布之 保險資本標準 (ICS)2.0 版發展,為利保險業於 115 年穩健接軌國際制度,考量 ICS2.0 版 整體架構與計算標準,均與現行風險資本額 (RBC) 制度有所差異,於實施新制度以前,金 管會將採循序漸進導入為原則,檢討修正現行保險業資本適足率計算公式。112 年度主要 調整為 (1) 明定自 112 年 12 月 31 日起,保險業計算資本適足率時, 自有資本應劃分為第一類非限制性資本(Tier 1 Unlimited, T1U)、 第一類限制性資本(Tier 1 Limited, T1L)及第二類資本(Tier 2, T2);(2)修正國內私募股權基金及創投基金之風險係數,基金100% 投資國內公共建設者,適用風險係數10.18%;同時投資國內公共建設、 五加二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者,適用風險係數 17.25%。另國內私募股 權基金投資區域包含國外者,應加計匯率風險 6.61%。 法務部廉政檢舉專線 0800-286-586 檢舉貪瀆專線電話 0800-088-789 2024 年2 月 《英文請參考第 5 頁》 No. 231

2 分散機制管理辦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 辦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 辦法」、「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及「人身保 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 為因應保險業將於 115 年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s) 第 17 號公報,金管會於 112 年 12 月 29 日修正發布「保險業各種準 備金提存辦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辦法」、「強 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人身保 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及「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 辦法」,於112年12月27日修正發布「專業再保險業財務業務 管理辦法」,以及於112年12月26日修正發布「保險業辦理再 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修正各種準備金 提存規範及應揭露之事項。 公布第二屆永續金融評鑑指標 為強化金融機構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及實踐ESG的能力,引導 消費者、投資人及產業共同重視永續發展,金管會於 113 年 1 月 8 日發布第二屆 (113 年度 ) 永續金融評鑑之指標。第二屆評鑑作業 之方式、評分程序等,原則與首屆相同,而其差異重點包含: 一、擴大受評機構範圍:除第一屆受評機構外,新增上市櫃金控 之證券子公司14家、資產管理規模6,000億元以上之投信 業5家、上市保險業3家。計34家銀行業者、23家證券及 5 家投信業者、9 家產險及 8 家壽險業者,合計 79 家金融機 構接受評鑑。 二、調整指標權重及面向:第二屆指標延續原訂「永續發展綜合 指標」與「環境 (E)、社會 (S)、公司治理 (G)」三支柱指標 構面,惟調整各構面權重均25%,並於永續發展綜合指標新 增創新商業模式面向。 三、簡化指標內容及題數:第二屆指標參採受評業者意見,整併 部分指標題組後,簡化為銀行業 111 題、證券業 113 題、保 險業107題。 四、納入新興永續議題:包括防範金融詐騙、支持國內文化活動 及產業、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自然相關財務揭露 (TNFD)、投融資關鍵戰略產業、友善職場等議題。 金管會表示,第二屆評鑑作業預計於4月中旬啟動,由金管 會、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相關周邊單位及外聘專家學者等組成 「永續金融評鑑委員會」,就受評機構揭露之112年度公開資訊(如 年報、公司網站或永續報告書)及所提供之相關佐證資料進行評 鑑,並審酌受評機構自 112 年 12 月底至 113 年 12 月底重大監理 缺失及重大負面社會輿論情形予以扣分,預計於 113 年 12 月底前 按各業別評鑑總分,分別公布前20%名單,不公布成績高低排名。 首屆永續金融評鑑結果出爐 台灣金融研訓院、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保 險事業發展中心及金管會於 112 年 12 月 26 日公布首屆永續金融 評鑑結果,包含銀行、證券商及保險公司三業排名前20%的金融 機構名單,計有銀行業7家(元大銀行、中信銀行、玉山銀行、 台北富邦銀行、第一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彰化銀行 )、證券業 2 家 ( 宏遠證券、統一證券 ) 及保險業 3 家 ( 南山人壽、國泰人壽、 富邦人壽 ),並預計於 113 年 2 月舉辦頒獎典禮,以鼓勵表現優良 的業者。 金管會表示,首屆永續金融評鑑的指標於 111 年 12 月發布, 包括永續發展綜合指標 ( 權重 10%)、環境支柱 (30%)、社會支柱 (30%) 及公司治理支柱 (30%) 等構面。第一屆受評對象為全體本國 銀行 ( 不包括中國輸出入銀行、純網路銀行 )、上市櫃及非屬集團 企業且股本達新臺幣 50 億元以上之證券商、資產規模前五大之產 險業、規模達1兆元以上的壽險業及國內再保險業,計34家銀行、 9 家證券商、8 家壽險業、5 家產險業及 1 家再保險業,合計 57 家 金融機構接受首屆評鑑。 金管會表示,第一屆評鑑包含之金融機構並非全數,又各業 別因業務屬性不同,因此不論在題數或指標內容上均有差異,各 業別間不適宜互相比較。未來將持續參考國際ESG發展趨勢及國 內金融業推動情形,滾動調整永續金融評鑑架構及指標。 金管會就金融業運用人工智慧 (AI) 指引草案公開徵詢外界意 見 為鼓勵金融機構善用科技,以負責任創新為核心,應用可信 賴的人工智慧 (AI),發展更貼近民眾需求的金融服務,金管會依 據 112 年 10 月 17 日公布「金融業運用人工智慧 (AI) 之核心原則 與相關推動政策」的內容,並參考各國政府及國際組織發布的相 關指引文件,訂定「金融業運用AI指引」草案,於112年12月 28 日對外徵詢意見 60 天。 上開草案主要分總則及 6 大章節,其中總則主要說明 AI 相關 定義、AI系統生命週期、風險評估框架、以風險為基礎落實核心 原則的方式、第三方業者的監督管理等共通事項;6 大章節則分別 說明金融業在落實 6 項核心原則時,依 AI 生命週期及所評估的風 險,宜關注的重點以及可採行的措施,包括目的、主要概念,以 及各原則相應的注意事項、落實方式或採行措施等。 為使本草案更加完備及符合實務運作,故發布至「眾開講」 平 臺 廣 泛 蒐 集 外 界 意 見 60 天 ( 網 址:https://join.gov.tw/ policies/detail/e13470d6-2ee3-4cab-948e-1b5503db4a98),未來 將參考各界相關意見修正後正式發布,以供金融機構參考遵循。 訂定擴大證券期貨業設置資安長規定 考量證券期貨事業資安防護對整體營運影響日趨重要,配合 金管會金融資安行動方案2.0政策,推動證券商、期貨商及投信 投顧業擴大設置資安長範圍,金管會於113年1月4日發布訂定 相關令釋,分別要求實收資本額 40 億元以上或電子下單達一定比 率之證券商、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以下同)10億元以上且電子下 單達一定比率之期貨商及前一年度月平均境內外管理資產規模達 新臺幣5千億元以上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經營接受客戶全權委 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設置資訊安全長,統籌資安政 策推動協調與資源調度。 修正「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 2 條及第 8 條規定 為促進創新板籌資環境完善,金管會督導臺灣證券交易所研 提放寬創新板多項相關措施,包括開放創新板股票納入信用交易 等,爰於112年12月28日修正發布「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 第 2 條及第 8 條規定,並自 113 年 1 月 1 日實施,修正重點如下: 一、創新板股票適用上市股票得為融資融券交易之審查標準:將 創新板上市之普通股股票納入信用交易標的,適用上市股票 融資融券之審查標準。 二、創新板股票改列為上市後,其融資融券資格延續之審查標準: 為使得為融資融券交易之創新板股票改列為上市一般板股票 後,其資格之延續性,比照得為融資融券交易之上櫃股票轉 上市後,除有股權過度集中之情事者外,即得為融資融券交 易之標的。 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 及「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近年來境內外基金之檔數及總規模大幅成長,金管會經綜合 考量市場發展、兼顧業者需求及投資人權益保障,規劃將基金審 查案件循序漸進分階段委託周邊單位辦理,爰於112年12月14 日修正發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 第 3 條之 1 及「境外基金管理辦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境內外基金審查案件行政委託予周邊單位辦理:增訂金管會 得委託證券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或集中保管結算所受理投 信基金募集、追加募集及展延案件,及得委託集中保管結算 所受理境外基金募集及銷售案件。 二、境外基金審查案件除現行採申請核准制外,亦得選擇適用申 報生效制:規定境外基金審查案件採申報生效者為45個營 業日生效,配合增訂申報案件適用之自行補正與金管會得停 止其申報生效等相關程序規範,另預計配合修正「鼓勵境外 基金深耕計畫」內容,規劃獲得金管會深耕認可之境外基金 機構,其境外基金案件得選擇適用申報生效制。 三、有關銀行擔任境外基金銷售機構應具備之資格條件,考量銀 行之財務風險已有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予以 控管,爰放寬銀行得以資本適足性作為擔任基金銷售機構之 財務條件。 修正「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專業再保險業財務 業務管理辦法」、「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 市 場 動 態

3 金管會核准首宗保險業與異業合作服務與流程創新試辦案申 請 金管會為鼓勵保險業創新發展,於 112 年 10 月開放保險業與 金融科技異業以試辦方式,合作辦理創新型保險商品、服務或流 程,並已核准首宗由保險公司與電信業合作之創新服務及流程試 辦申請。電信業用戶於申請國際漫遊服務或從事登山及海域活動 時,得直接在電信業APP完成投保旅行平安保險、登山綜合保險 或海域活動綜合保險,並以電信帳單繳付保險費,大幅縮短網路 投保時間並提供消費者一站式服務體驗,有助電信保險生態圈建 立。 112 年 12 月底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情形 112 年 12 月本國銀行家數 38 家,截至 112 年 12 月底止,本 國銀行放款總餘額新臺幣 ( 以下同 )38 兆 4,667 億元,較上月底 增加2,365億元;逾期放款金額為549.42億元,較上月底減少 39.24 億元;逾期放款比率為 0.14%,較上月及去年同期減少 0.01 個百分點。 112年12月底本國銀行備抵呆帳占逾期放款之覆蓋率為 968.74%,較上月底增加 76.48 個百分點,整體備抵呆帳提列情形 仍屬穩健。金管會表示將持續督促銀行提升資產品質及健全財務 結構。 112 年 12 月底信用合作社逾期放款情形 112 年 12 月信用合作社家數 23 家,截至 112 年 12 月底止, 全體信用合作社逾期放款金額約為5.04億元,逾期放款比率為 0.08%,較 112 年 11 月底的 0.10% 減少 0.02 個百分點。備抵呆帳 占逾期放款之覆蓋率為 2,780.67%,較 112 年 11 月底的 2,393.60% 增加 387.07 個百分點。 全體外資及陸資投資上市櫃股票買賣超情況 112年截至12月底止,全體外資買進上市股票總金額約20 兆 8,317 億元,賣出上市股票總金額約 20 兆 5,830 億元,全體外 資累計買超上市股票約2,487億元;全體外資買進上櫃股票總金 額約 3 兆 7,139 億元,賣出上櫃股票總金額約 3 兆 7,848 億元, 全體外資累計賣超上櫃股票約709億元。同期間,陸資買進上市 股票總金額約 23.18 億元,賣出上市股票總金額約 20.53 億元, 陸資累計買超上市股票約 2.65 億元;陸資買進上櫃股票總金額約 6.52 億元,賣出上櫃股票總金額約 9.08 億元,陸資累計賣超上櫃 股票約 2.56 億元。另外資及陸資投資國內資金匯出入方面,截至 112 年 12 月底,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暨境外華僑及外國自然人共 累計匯入淨額約 2,455 億美元,較 112 年 11 月底累計淨匯入 2,368 億美元,增加約87億美元;陸資累積淨匯入0.405億美元,較 112 年 11 月底累計淨匯入 0.401 億美元,增加約 0.004 億美元。 壽險業 112 年截至 10 月底外幣保險商品銷售情形 壽險業112年截至10月底外幣保險商品銷售情形如下:外 幣保險新契約保費收入折合約新臺幣 2,253.36 億元,較去年同期 3,896.71 億元減少 42%,其中投資型保險折合約新臺幣 583.54 億 元 ( 占比約 26%),較去年同期 1,217.96 億元減少 52%;傳統型保 險折合約新臺幣1,669.82億元(占比約74%),較去年同期2,678.75 億元減少38%。 112年11月保險業損益、淨值,以及兌換損益、避險損益與 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情形 保險業稅前損益 112 年 11 月底為 1,291 億元,較去年同期增 加 673 億元或 108.9%。其中壽險業稅前損益為 1,130 億元,較去 年同期減少 1,031 億元或 -47.7%;產險業稅前損益為 161 億元, 較去年同期增加 1,704 億元或 110.4%。 保險業業主權益 112 年 11 月底為 2 兆 2,235 億元,較去年同 期增加4,623億元或26.2%。其中壽險業業主權益為2兆971億元, 較去年同期增加 4,018 億元或 23.7%;產險業業主權益為 1,264 億 元,較去年同期增加 605 億元或 91.8%。 112 年 11 月底新臺幣兌美元匯率相對於 111 年底貶值幅度為 1.77%,壽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之累積餘額為 1,286 億元,較 111 年底減少 1,003 億元,112 年 11 月底壽險業涵蓋兌換損益、 避險損益及外匯價格準備淨變動之影響合計數為 -1,712 億元,同 期間壽險業國外投資淨利益(包含兌換損益、避險損益,但不包 含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淨變動 ) 為 5,409 億元。 金融機構防杜人頭帳戶與阻詐措施已見成效 金管會表示,在行政院統籌督導下,金管會依照「打詐綱領 1.5 版」的規劃,督促金融機構執行各項阻詐作為,除了有效遏止 警示帳戶數的成長外,以下各面向的措施也都有明顯的成效: 一、臨櫃關懷,及時攔阻民眾受損:112 年 1 至 10 月金融機構臨 櫃關懷客戶攔阻件數達 9,093 件,攔阻金額近 62 億元。已遠 超過 111 年全年的總件數 7,979 件、總金額 42 億元。而近兩 年已攔阻超過百億元。 二、金警合作,強化風險偵測效能:金管會已要求銀行與執法機 關加強合作,將檢警所回饋的詐欺犯罪手法,建立了30種 共通性風險態樣,並導入臨櫃及自動化設備交易的偵測。 而在境外詐欺部分,全體本國銀行也在 111 年 8 月與警政署 165連線,就疑涉境外詐欺帳戶,強化臨櫃關懷,目前已成 功攔阻 216 件、金額達 1.85 億元。 三、導入科技防詐,以AI技術輔助清查可疑帳戶:金管會通函 銀行運用科技防詐,並因應不同犯罪型態及新型態的異常交 易態樣,動態調整「資訊系統輔助清查存款帳戶異常交易機 制」,提升防詐效能。日前本國銀行已加入鷹眼防詐聯盟, 並且有部分銀行導入 AI 技術,來偵測並清查可疑帳戶。 四、透過立法,從源頭阻斷投資詐騙廣告:總統在112年公布修 正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透過:對平台業者的課責、明訂 平台業者損害賠償責任、強化審查與下架機制、廣告實名制、 非特許事業禁止行為等五大措施,從源頭阻斷投資詐騙廣 告。 五、強化對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業者的規管:金管會已發布對平台 業者的指導原則,並且針對客戶權益保護訂定四大措施:交 易資訊透明機制、平台資產與客戶資產之分離保管、平台業 者內控管理,及外部專家輔助等。此外,也要求業者推動自 律規範,引導大型業者來帶動小型業者,強化內控機制,減 少詐害。 六、強化第三方支付業者之虛擬帳號管控:為了防堵第三方支付 會員不當使用虛擬帳號的問題,金管會已在111年督導銀行 公會彙整共通性態樣納入預警指標或內部作業規範加強控 管,112年上半年再研訂銀行提供虛擬帳號服務之強化客戶 身分審查措施。另配合數位發展部日前發布對第三方支付業 者採行「能量登錄」制度,金管會也通函金融機構,未來就 未完成能量登錄之第三方支付業者,銀行在受理其開戶時 ( 即新戶 ),則不受理;若為銀行既有客戶 ( 即舊戶 ),在該 部訂定之緩衝期內(112年12月31日前)未申請能量登錄者, 則不提供虛擬帳戶服務,透過部會合作,公私協力強化對於 帳戶管控。 113 年度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 金管會「112年度走入校園與社區辦理金融知識宣導活動」 於112年全年度至全臺各地辦理該宣導活動,共計663場次,參 與者總計47,064人次。本項活動係免費,自95年開辦以來,一 直獲得廣大民眾熱烈迴響,截至 112 年底已舉辦 8,509 場次,參 加民眾超過 119 萬人次,參與對象涵蓋國小、國中、高中 ( 職 )、 大專院校以及社區、婦女團體、原住民、新住民、國軍、矯正機關、 社福團體、高齡團體、警察、消防、海巡人員及計程車駕駛等。 金管會銀行局113年度仍將持續推廣金融知識宣導,歡迎有 興趣的學校或團體至銀行局網站線上報名;洽詢專線:(02)89689708。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違反法令處分案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前理財主管挪用客戶款項及與客戶不當資 金往來所涉缺失,顯示該行辦理存匯作業程序及理財專員監控及 管理等機制,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 核有違反銀行法第 45 條之 1 第 1 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 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 條第 1 項及第 3 項規定,爰金管會依銀行法第 129 條第 7 款規定, 對該行核處新臺幣 800 萬元罰鍰。 投資者及消費者保護 重大處分

4 表一 金融機構家數及存放款資料統計表 單位:家;新臺幣十億元 Table 1 : Number and Deposit/Loan Outstanding Balance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Unit: firm; NT$ billion 項目 Item 年/ 月 Year/Month 金融機構家數Number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金融機構存款Deposits 金融機構放款Loans 本國銀行 Domestic Banks 外國及大陸地區 銀行在台分行 Local Branches of Foreign and Mainland Chinese Banks 信用合作社 Credit Cooperatives 票券金融公司 Bills Finance Companies 本國銀行 Domestic Banks 外國及大陸地區 銀行在台分行 Local Branches of Foreign and Mainland Chinese Banks 信用合作社 Credit Cooperatives 本國銀行 Domestic Banks 外國及大陸地區 銀行在台分行 Local Branches of Foreign and Mainland Chinese Banks 信用合作社 Credit Cooperatives 2014 39(3460) 30(39) 23(246) 8(30) 28,339 409 601 21,387 730 405 2015 39(3442) 30(39) 23(253) 8(30) 30,063 532 628 22,031 808 429 2016 39(3430) 29(38) 23(260) 8(30) 30,948 788 646 22,717 931 442 2017 38(3417) 29(38) 23(267) 8(30) 32,339 680 663 23,644 1,124 457 2018 37(3403) 29(38) 23(276) 8(30) 33,352 636 674 24,777 1,266 478 2019 36(3405) 29(38) 23(284) 8(30) 34,930 707 702 25,946 1,393 500 2020 37(3403) 29(38) 23(285) 8(30) 38,556 915 746 28,006 1,287 527 2021 38(3404) 30(39) 23(287) 8(30) 41,977 665 796 30,322 1,337 556 2022 39(3384) 31(40) 23(288) 8(30) 44,634 1,099 828 32,816 1,428 585 2023/01 39(3384) 31(40) 23(288) 8(30) 44,920 1,144 826 32,996 1,270 587 2023/02 39(3384) 31(40) 23(288) 8(30) 45,308 1,142 830 33,067 1,154 589 2023/03 39(3384) 31(40) 23(288) 8(30) 45,481 1,064 830 33,330 1,185 590 2023/04 38(3385) 31(40) 23(288) 8(30) 45,800 1,194 833 33,374 1,108 592 2023/05 38(3387) 31(40) 23(288) 8(30) 45,677 1,178 834 33,584 1,158 595 2023/06 38(3386) 31(40) 23(288) 8(30) 46,105 1,153 837 33,362 1,273 594 2023/07 38(3387) 31(40) 23(288) 8(30) 46,458 1,149 841 33,748 1,137 600 2023/08 38(3388) 31(40) 23(288) 8(30) 46,432 1,174 844 33,966 1,168 604 2023/09 38(3390) 31(40) 23(288) 8(30) 46,418 1,067 846 34,151 1,247 604 2023/10 38(3390) 31(40) 23(288) 8(30) 46,683 1,191 850 34,321 1,082 607 2023/11 38(3392) 31(40) 23(288) 8(30) 46,845 1,294 854 34,543 1,173 609 2023/12 38(3393) 31(40) 23(289) 8(30) 47,423 1,146 861 34,865 1,176 612 .Source: "Financial Statistics Monthly,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compiled by Economic Research Department, Central Bank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括弧內之數字為分支機構家數。Numbers in brackets indicate the number of branch offices. .其他統計資料請參閱金管會網站www.fsc.gov.tw 銀行局→金融資訊→金融統計項下資料。For more information, please visit FSC website www.fsc.gov.tw. .本國銀行放款金額不含OBU及海外分行。Figures for loans by domestic banks do not include those made by OBUs or overseas branches. 表二 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發行與交易概況 單位:家;新臺幣十億元 Table 2 : Highlights of Equity Issuance and Turnover on Taiwan Stock Exchange Unit : firm; NT$ billion 項目 年/ 月 Item Year/Month 上市家數 Listed companies 資本額 Capital Issued 台灣加權指數 Taiwan TAIEX 市值 Market Capitalization 成交值* Total TradingValue 2014 854 6,783 9,307 26,892 23,043 2015 874 6,951 8,338 24,504 22,505 2016 892 7,022 9,254 27,248 18,916 2017 907 7,136 10,643 31,832 25,799 2018 928 7,158 9,727 29,318 32,162 2019 942 7,155 11,997 36,414 29,057 2020 948 7,238 14,733 44,904 49,183 2021 959 7,385 18,219 56,282 95,517 2022 971 7,500 14,138 44,266 59,574 2023/01 971 7,502 15,265 47,784 2,503 2023/02 971 7,510 15,504 48,553 4,081 2023/03 978 7,522 15,868 49,782 5,438 2023/04 978 7,531 15,579 48,913 3,914 2023/05 979 7,533 16,579 52,042 5,708 2023/06 979 7,537 16,916 53,114 6,389 2023/07 981 7,566 17,145 53,862 8,105 2023/08 982 7,595 16,635 52,292 7,480 2023/09 983 7,610 16,354 51,467 5,341 2023/10 986 7,617 16,001 50,464 5,312 2023/11 991 7,647 17,434 55,123 6,346 2023/12 997 7,639 17,931 56,842 6,590 *係指集中市場全體證券總成交值 * Refers to total trading value for all securities listed on TWSE market 表三 保險業家數及保費收入統計表 單位:家數;新臺幣百萬元 Table 3 : Number of Insurance Companies and Insurance Premium Income Unit: firm; NT$ million 項目 Item 年/ 月 Year / Month 保險公司家數( 含保險合作社) Number of Insurance Companies (including the insurance cooperative) 保費收入( 不含保險合作社) Insurance Premium Income (not including the insurance cooperative) 再保險業 Reinsurance 財產保險業 Non-Life Insurance 人身保險業 Life Insurance 財產保險業 Non-Life Insurance 人身保險業 Life Insurance 本國 Domestic 外國 Foreign 本國 Domestic 外國 Foreign 2014 3 17 5 24 5 131,558 2,617,523 2015 3 17 5 24 5 135,375 2,746,018 2016 3 17 6 23 5 145,178 3,050,186 2017 3 17 6 23 5 155,983 3,209,413 2018 3 17 6 23 5 164,860 3,296,305 2019 3 17 7 23 4 176,371 3,285,461 2020 3 17 6 23 4 187,390 3,025,365 2021 3 17 6 23 4 206,729 2,648,484 2022 3 17 6 23 3 206,675 2,111,473 2023/01 3 17 6 23 3 22,690 180,308 2023/02 3 17 6 23 3 17,286 126,285 2023/03 3 17 6 23 3 21,409 199,013 2023/04 3 17 6 23 3 18,376 135,057 2023/05 3 17 6 23 3 20,252 180,161 2023/06 3 17 6 23 3 22,968 196,381 2023/07 3 17 6 23 3 21,542 166,071 2023/08 3 17 6 23 3 19,159 156,473 2023/09 3 17 6 23 3 19,350 135,518 2023/10 3 17 6 23 3 20,472 162,666 2023/11 3 17 6 23 3 20,184 1,813,028 2023/12 3 17 6 23 3 18,906 208,899 註:保險機構家數以營業執照核發為依據。其中: 1. 朝陽人壽、國寶人壽、幸福人壽、國華人壽、華山產險、國華產險等公司目前停業清理中。 2. 澳商國衛人壽已停業,但未繳銷營業執照。 3. 法商安盛產險無業務且未申請停業,亦未撤銷營業執照。 Note: the number of insurance companies is based on the number of business licenses issued. Of these: 1. Chaoyang Life Insurance Co., Ltd., Global Life Insurance Co., Ltd., Singfor Life Insurance Co., Ltd., Kuo Hua Life insurance Co., Ltd, Huashan Non-life Insurance Co., Ltd., Kuo Hua Non-Life insurance Co., Ltd have halted operations and are undergoing liquidation. 2. The National Mutual Life Association of Australasia Limited has ceased operations but its business license has not been handed in for cancellation. 3. AXA Assurances I.A.R.D., Taiwan Branch has no business but has not applied to cease operating and has not handed its business license in for cancellation. 統計資料 Statis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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