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 中文年報

在公司治理方面,本會已發布股東 會視訊會議相關規範,並督導完成建置視 訊股東會作業平台。另已督導修正金融控 股公司及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增訂 公司與有控制能力股東間溝通互動應遵循 之原則,112年將進一步提出銀行法及金 融控股公司法修正草案,增訂大股東課責 規範。本會亦於111年研擬修正證券交易 法,其中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 10% 調整為5% 部分,業經立法院三讀 通過並公布;強化審計委員會職權規範部 分,本會將持續推動完成立法。 三、提升金融服務包容性,保障金融消費 者權益 本會於111年修正金融服務業公平 待客原則,新增友善服務原則及落實誠信 經營原則,並精進公平待客評核作業;發 布「信託2.0第二階段計畫」,持續推動 信託服務;放寬信用合作社申設分支機構 之條件,以協助深耕地方及服務偏鄉居 民;推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完成修法, 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納入強制投保範圍;督 導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供多國語言服務, 以利外籍移工申訴;增加微型保險與小額 終老保險網路投保平台,並於112年提 高小額終老保險保額上限及投保件數,以 普及基本保險保障。 05 主委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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