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 中文年報

29 金融市場概況及重要施政成果 (十二)推動保經代業辦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 因應金融科技及疫情發展,為提供消費者便利安全之非面對面接觸投保及保 險服務,本會於111年9月15日訂定發布「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 理遠距投保及保險服務業務應注意事項」,以明定保經代公司辦理遠距投保及保 險服務業務之共通性適用標準。 (十三)開放金融科技業者應用聯徵中心資料 為利金融科技業者發展多元的場景服務及提升經營效率,提供民眾更安全、 有效率的金融服務,本會督導聯徵中心於111年3月31日推出「金融科技業者 應用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資料作業」服務,採由當事人向聯徵中心申請個人信用評 分(J10)資料並自行轉交金融科技業者之模式。截至111年底,已受理4家業 者申請,皆已通過書面審查,其中1家刻正輔導中。 (十四)擴大MyData金融應用服務 為提升民眾運用MyData平臺的個人資料申辦金融服務之廣度與效率,本會 持續將轄管金融機構納入適用範圍,並提供更多元化的申辦服務,111年共新增 4家金融機構,並新增信用卡/房貸/車貸/信貸等線上申請/補件、資料維護 等17項服務。截至111年底,已有24家機構提供59項金融線上服務。 (十五)增加網路投保之商品、服務項目及身分確認方式 為鼓勵保險業提供多元之網路投保業務與網路保險服務,在兼顧技術創新 及風險控管前提下,本會於111年9月29日修正發布「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 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增加「日額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投資型年金保險服務 項目,以及生物辨識、行動身分識別(Mobile ID)、金融行動身分識別(金融 FIDO)等身分確認方式。 (十六)簡化電子支付機構對店家身分確認機制 本會於111年9月2日發布「電子支付機構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 辦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解釋令,非個人使用者或特約機構檢附列印公開於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屬電子支付機構所受理之登記證照或核准設立文 件,以簡化及便利相關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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