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 中文年報

20 金融市場概況及重要施政成果 2. 另本會於111年11月25日修正發布「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及 「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上市(櫃)公司應自 113年起揭露氣候相關資訊,並依路徑圖時程揭露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資訊。 (三)發布「證券期貨業永續發展轉型執行策略」 本會於111年3月8日發布旨揭策略,內含「健全證券期貨業永續發展治理架 構」、「發揮中介功能協助企業永續發展」、「提升證券期貨業永續發展資訊揭露內涵」 等3大推動架構、10項策略及27項具體措施,以3年為期推動,促進產業永續發 展轉型。 (四)發布「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 為協助企業及金融業判斷永續經濟活動,本會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 署)於110年合辦委外研究,以國內金融機構投融資金額較多之3個產業為研議對 象(包括部分製造業、營造建築與不動產業、運輸與倉儲業),經參酌研究建議及 相關部會意見,業於111年12月8日與環保署、經濟部、內政部及交通部共同發 布旨揭參考指引,作為金融業及投資人篩選投融資標的,以及企業永續轉型之參考。 (五)成立永續金融先行者聯盟 為提升整體金融業推動永續金融之成效,本會推動由環境、社會及治理(下稱 ESG)表現較佳之五家金融控股公司(國泰金融控股公司、第一金融控股公司、玉 山金融控股公司、中國信託控股公司及元大金融控股公司)於111年9月5日成立 先行者聯盟,期藉先行者之經驗與影響力,帶動金融同業採取具體減碳行動。 本會黃主委天牧111年9月5日出席「永續金融先行者聯盟成立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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