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展望月刊2018年4月 NO.161

1 政 策 法 令 預告訂定「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之3項授權法規命令草案 考量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 (簡稱本條例)業於107年1月31日經總統公 布,預計於107年4月底前施行,本條例所涉3項授權法規命令,將配合旨揭條例於 同日施行,以利相關業者遵循及主管機關執行法令。故金管會於107年3月 9日,依 行政程序法規定,預告訂定「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金融科技創新實驗 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運作辦法」及「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民事爭議處理收費辦法」等3 項法規草案,以徵求各方意見。各方表示意見之截止日為107年4月9日。 另依旨揭條例第2條第2項規定,主管機關應有專責單位辦理相關事宜。故金 管會擴大原「金融科技辦公室」之功能,並更名為「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 專責推動金融科技發展及執行創新實驗機制等任務。該中心提供金融科技業務之 諮詢輔導服務,有意願申請辦理創新實驗之業者,亦歡迎致電(02)8968-0086、 (02)8968-0081、(02)8968-0240及(02)8968-0707諮詢專線,或透過電子信箱 fintechcenter@fsc.gov.tw洽 詢協助。金管會將指派專人協助輔導相關申請事宜。 金管會表示,3項草案除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 之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30日內,至金管會「主 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 :http://law.fsc.gov.tw/law )之「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內陳述意見。 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為避免徵求人未出席股東會,影響股東委託出席行使表決權,及避免公開發行 公司(下稱公司)藉由股東會紀念品之發放,造成不同股東間委託書徵求作業不公之情 事,金管會於107年3月29日修正發布旨揭規則以健全委託書制度。修正重點如下: (一) 增訂公司將徵求資料傳送或公告後,徵求人應依股東委託出席股東會,徵 求人不得於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記載徵求人得不出席股東會等相 關文字,另徵求人違反規定經金管會處分尚未逾三年者,不得擔任徵求 人。 (二) 為維持委託書徵求作業之公平性,明定公司交付股東會紀念品予徵求人, 應以公平原則辦理。 開放外國中央及地方政府來臺發行專業板國際債券 為促進我國國際債券商品及發行人多樣化,並提升我國債券 2018年04月 No.161 發 行 人 顧立雄  編輯顧問 鄭貞茂.黃天牧          施瓊華 編輯委員 林志吉.徐萃文      賴銘賢.蔡福隆      陳妍沂.簡宏明      王麗惠.陳素芬 執行編輯 綜合規劃處 發 行 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電  話  8968-0899 傳  真  8969-1271 地  址  22041 新北市板橋區      縣民大道二段 7 號 18 樓 網  址   http://www.fsc.gov.tw 電子郵件   planning@fsc.gov.tw 印  刷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領航弱勢      族群創業暨就業發展協會 電  話  02-23093138 G P N 2009305443 I S S N 1992-2507 編 者 註  中英文版如有出入,以       中文版為準   《英文請參考第5頁》 法務部廉政檢舉專線 0800-286-586 檢舉貪瀆專線電話 0800-088-789 定價每期新臺幣10元 預告訂定「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之3項授 權法規命令草案 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開放外國中央及地方政府來臺發行專業板國際債券 上櫃公司新增電子商務產業類別正式上路

RkJQdWJsaXNoZXIy ODM4N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