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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組織成立公文
為籌設金管會成立,90年行政院指派當時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朱武獻局長為籌備小組召集人,另於92年指派當時財政部林全部長為召集人,並於92年8月18日召開籌備小組第一次會議,93年6月召開第六次會議後,金管會即於93年7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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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logo設計
金管會即將成立時,規劃設計logo共十樣稿,經金管會籌備小組第六次會議票選決定,金管會logo喻意著金管會及所屬四局設立之組織目的與願景。金管會logo以英文縮寫FSC為設計出發,圖案以動態開展的圓為概念,F字樣構成logo的核心,代表「縱橫金融」與「立足台灣,放眼國際」,實體為FSC之結合,喻意本會「接軌國際,懷抱世界」的崇高目標;F字樣又分隔出四個區塊,代表著銀行、證券、期貨、保險四大業別。金管會logo外圍二道圓弧,象徵金管會「永續動力」、「無限開展」的目標理念,色系上以「活力綠」喻意旺盛動能,「陽光藍」象徵公平、公正與公開,「尊貴金」則意喻金管會業務蓬勃發展之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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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3年7月1日金管會成立揭牌
鑒於先進國家紛紛設立單一金融監理機關以合併監理銀行、證券及保險業之發展趨勢,考量我國金融機構跨業經營需要及綜理金融監理事權。乃於93年7月1日正式成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由當時行政院院長游錫堃、財政部部長林全,以及前本會主委龔照勝揭牌。本會之成立代表著我國金融監理制度文化之改變,也就是推動建立秉持專業並以服務為導向之新監理文化。
金管會成立時,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四局局長以及專任委員佈達宣誓。
93年7月1日本會成立時,由當時行政院院長游錫堃主持本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四局局長以及專任委員佈達宣誓儀式。
金管會成立後第一次委員會議簽到表
我國金融主管機關原隸屬財政部,金融檢查工作分由財政部、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辦理。90年7月9日金融控股公司法施行後,國內金融機構陸續跨業合併成立控股公司,規模快速擴大,金融市場管理複雜度及風險性亦隨之提升,為強化金融監理機關間溝通及監理一致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3年7月1日正式成立,並召開第一次委員會議,我國金融監理也邁向一個銀行、證券、保險合併監理的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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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關防、印信拓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93年7月1日成立時使用之關防,以及101年7月1日組織調整後使用之印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