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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之總統令

年代:民國72年12月12日(財政部台收(壹)47810號及條例內文)

說明:

為加強國際金融活動,發展臺灣成為區域金融中心,總統於72年12月12日公布「國際金融業務條例」,開放銀行申請設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ffshore Banking Unit; 簡稱OBU)。中國國際商業銀行OBU於73年6月5日正式開業,為我國首家O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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